9月22日消息,恒丰银行前行长栾永泰通过其代理律师个人微博发布实名举报信,举报恒丰银行董事长蔡国华侵吞公款3800万元。举报信称,恒丰银行董事长蔡国华以薪水为由,侵吞公款3800万元,利用权利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请求中纪委或中纪委督办山东省纪委对蔡国华展开调查。
栾永泰在举报信中表示,蔡国华到恒丰银行工作仅仅一年的时间,除了每月十几万工资和年终正常发放的绩效工资200多万以外,在没通过任何会议(包括股东会、董事会、职代会)研究情况下秘密给他自己发放所谓薪水3800余万元。
栾永泰称,恒丰银行2014年末净利润只有70亿元,而且是经营业绩较差的一年,比2013年业绩只增加了3个亿元,是恒丰银行自2009年以来最差的一年,蔡国华自己一次性捞得近3800万元。如按税后计算则是7000万元。蔡国华怕事情败露,首先把恒丰银行的巨额公款转存到香港东亚银行上海分行的一个企业账户上在进行私分。
举报信还称,蔡国华在没有得到任何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以职工股权激励机制为名,自己以每股3.00元的价格认购恒丰银行股权2000万股。与当年恒丰银行每股净资产4.47元相比低了1.47元。他购买的股权是恒丰银行普通员工的200倍。
栾永泰还举报称,蔡国华到恒丰银行工作四个月左右时间,就在北京花了446400元在金融街(12.250, 0.57, 4.88%)附近租了一套300多平米的住房给自己的女儿居住,而他到北京出差办事全部都住在五星级酒店。他到恒丰银行不到两年在北京和烟台买写字楼累计20多亿元。目前均是闲置或不能使用的状态。在烟台购买的是南山集团卖不出去的6万平米写字楼,北京买的房是在原来买楼(1-6层)的基础上购买的,原来购买的是每平米5.3万元,他买的1.5万平米左右是每平米9.95万元。而且还放弃了两个多亿的债权。
栾永泰请求中纪委或中纪委督办山东省纪委对蔡国华展开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