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出台的部分养老政策一览
发文时间
2013年
10月
《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
文件名
明确60周岁及以上的城市“三无”、农村五保,低保及低保边缘,支出性困难失能半失能老人,70周岁及以上的计生特扶老人,百岁老人“五类老人”可以申请政府购买服务。
主要内容
明确当年完成两批336个助餐点项目,实现主城区全覆盖,其他区覆盖老年人居住密集街镇。截至目前,全市建成助餐点427家,开展助餐服务348万人次。
《关于开展助餐点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
2014年
4月
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信息为辅助、社会为主体、法制为保障,功能完善、服务优良、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2014年
8月
2014年
9月
《关于开展专业组织与社区40%用房对接的通知》
2015年
5月
《关于进一步规范80周岁以上老年人尊老金发放办法的通知》
要求社区提供40%以上办公用房,无偿交由社会力量开展养老服务。
明确全市80周岁以上老年人尊老金将按月发放,并列出了完成时限表。
2015年
7月
《关于印发〈基本医疗保险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支持护理院纳入医保定点,提高家庭病床的待遇水平,调整完善老年医疗护理的结算办法。
2016年
4月
《关于做好人户分离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
明确户籍地与常住地分离的老人申请政府购买服务的办法,政府购买服务针对性更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