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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谈判药品本月纳入新农合 价格降幅均在50%以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0-16  浏览次数:433
核心提示: 昨天,记者从国家卫计委获悉,卫计委会同财政部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力争在今年10月底前,将国家谈判药品纳入新农合报销药物
  昨天,记者从国家卫计委获悉,卫计委会同财政部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力争在今年10月底前,将国家谈判药品纳入新农合报销药物目录。今年5月,国家卫计委对外公布首批国家药品价格谈判结果,3种谈判药品价格降幅均在50%以上。

  据了解,首批国家药品价格谈判药品,包括有慢性乙肝一线治疗药物替诺福韦酯、非小细胞肺癌靶向治疗药物埃克替尼和吉非替尼。与之前公立医院的采购价格比较,3种谈判药品价格降幅均在50%以上,其中,用于治疗慢性乙型肝炎的替诺福韦酯的降幅达到了67%。

  昨天,记者从国家卫计委获悉,近日,国家卫计委会同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国家谈判药品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政策衔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根据国家药品价格谈判结果及时调整新农合报销药物目录。尚未调整的省份,要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新农合筹资水平、医疗服务能力、地方疾病谱变化等实际情况,在执行谈判价格的基础上,力争在2016年10月底前将国家谈判药品纳入新农合报销药物目录,并报国家卫计委基层司备案。基金支出压力较大的地区,可选择部分品种或从大病保险做起。

  ■解读

  各地医保衔接政策实施仍“参差不齐”

  专利药、进口药价格昂贵是导致百姓“看病贵”的原因之一,谈判小组专家、北京地坛医院副院长成军认为,通过国家谈判降低药价确实能使百姓得到实惠,但真正从根本上解决用药难、用药贵的问题,还需要加强药品审批、医保等各方面政策的衔接。

  谈判药品公布已过去近5个月的时间,然而因医保衔接上出了问题,这项政策在地方的实施“参差不齐”。

  截至8月底,云南、海南、广西等17个省份完成谈判药品与医保报销的对接,其余省份却未将药品纳入医保。由于一些省份间出现了价格悬殊,导致部分患者跨省买药。

  有专家表示,一旦谈判药品迟迟不能进入医保,将形成“坏的示范效应”。降价的药企是想用低价交换进入医保后的购买量,如果没法进入医保,就没有药企愿意进行药价谈判了。(记者马金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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