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帆“骗补”涉及1.14亿元
力帆股份发布公告称,其子公司力帆乘用车近日收到财政部下发的《处理决定》。根据该《处理决定》,力帆乘用车申报2015年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新能源汽车中,有1353辆车电池芯数量小于公告数量,与《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一致,1328辆车电池单体生产企业与《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一致,扣除车辆重复统计因素,共计2395辆不符合申报条件,涉及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1408万元。财政部决定对力帆乘用车上述2395辆新能源汽车中央财政不予补助,并取消力帆乘用车2016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预拨资格。
力帆股份称,财政部取消力帆乘用车2016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预拨资格及对2395辆新能源汽车不予补助,不影响力帆乘用车2016年度销售的新能源汽车在销售后继续依法申请取得新能源汽车补贴,但在短期内上述补贴拨付方式的调整对力帆乘用车会产生一定资金压力;将可能导致对公司自2015年始至2016年上半年的营业收入及税前利润等主要财务指标进行追溯调整,其中对2015年度营业收入及税前利润涉及减少约为4689万元,对2016年度营业收入及税前利润涉及减少约为6719万元。
根据力帆股份发布的8月产销快报显示,公司8月新能源汽车产量仅13辆,同比下降95%,销量也同比下滑了18%。有业内人士认为,深陷“骗补”漩涡或将使得力帆汽车的新能源发展战略实施步履维艰。
“骗补”车企开始陆续受罚
力帆乘用车并非首家就“骗补”行为发布接受处罚公告的上市公司。10月1日,重庆恒通客车的母公司、上市公司西部资源发布公告称,收到了《财政部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这份告知书显示,恒通客车2013年至2015年生产销售的新能源汽车中,有1176辆车实际安装电池容量小于公告容量,与《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信息不一致,不符合申报条件,共涉及金额2.83亿元。对此,财政部将追回2013年至2014年874辆新能源汽车已获得的2.08亿元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拟做出6236.4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2015年生产销售不符合申报条件的302辆新能源车不予补助,并取消其2016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预拨资格。这意味着,恒通客车损失至少已达3.46亿元。
事实上,存在“骗补”问题的新能源汽车企业已经开始陆续受到处罚。金龙汽车10月12日晚间发布公告,其控股子公司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金龙”)收到财政部下发的《财政部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这份告知书显示,苏州金龙公司申报的2015年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新能源汽车中,有1683辆车截至2015年底仍未完工,但在2015年提前办理了机动车行驶证,不符合申报条件,涉及中央财政补助资金5.19亿元。财政部将追回苏州金龙公司2015年中央财政预拨资金5.19亿元,并拟对苏州金龙公司做出按违规问题金额的50%处以2.60亿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从2016年起取消苏州金龙公司中央财政补助资格,何时恢复将视苏州金龙公司整改情况并按程序重新予以审批。
金龙汽车发布公告称,经初步估计,该事项将直接减少公司2016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3.15亿元,将对公司2016年经营业绩造成较大影响。10月12日,金龙汽车发布公告称,向苏州金龙提供借款5亿元,用于苏州金龙公司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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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重拳出击新能源“骗补”
针对新能源汽车“骗补”问题,财政部于2016年初组织力量,对90家主要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涉及2013-2015年已获得和已申报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新能源汽车40.1万辆,抽查13.3万辆已销售的新能源汽车的运营状态。
9月8日,财政部向外公布了《关于地方预决算公开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专项检查的通报》,初步通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的调查情况,并曝光了5家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涉嫌骗取财政补贴的企业。
这五家企业分别是苏州吉姆西客车制造有限公司、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深圳市五洲龙汽车有限公司、河南少林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奇瑞万达贵州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对恶意骗补情节最严重的苏州吉姆西客车制造有限公司,取消其中央财政补贴资格,2015年生产的全部车辆中央财政不予补助,追回2015年度预拨的全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同时,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取消其整车生产资质。对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深圳市五洲龙汽车有限公司、河南少林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奇瑞万达贵州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追回2015年度2416辆违规上牌车辆获取的中央财政补助预拨资金,并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有关规定,按问题金额50%处以罚款。同时,自2016年起取消上述4家企业中央财政补贴资格。
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其问题车型从《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予以剔除。对上述4家企业2015年生产销售的其他新能源汽车,由当地监管部门逐一严格审核后重新申报,确无问题的车辆可按原政策中央财政继续予以补助。
上述4家企业何时恢复执行中央财政补贴政策,视地方政府和企业整改情况而定。届时由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共同核查验收,验收合格报国务院批准后方可恢复执行财政补贴政策,但不恢复预拨财政补贴资金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