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的通知要求,各区要把养老机构尤其是养老照料中心建成区域综合性养老服务平台,指导其以合营、承包、协作等方式整合区域内养老服务设施、各类专业服务机构和服务团队共同组成居家养老服务联合体,采用分散或集成如流动服务车的方式为辖区老人提供专业的上门服务。
同时,针对辐射区域重点服务人群尤其是失能或衰弱老年人及其家庭,将制订分类服务方案。对政府供养的托底服务对象,确定具体服务项目,提供全额补贴服务;对辖区内的困境或重点保障老年群体,尤其是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专业化养老服务,对提供者给予阶梯式服务补贴支持。
街乡主管部门要与辖区养老机构签订或完善合作协议,约定养老机构至少实现三个辐射服务项目。同时,要根据辖区老年人经济状况、身体状况和服务需求,制订分类服务项目、服务价格以及按服务单价比例提供补贴的具体方式。养老机构每开展一项服务即作为一个分项目给予支持。
对于短期照料、助餐、助洁、助浴、助医、精神关怀、教育培训、志愿服务等服务项目,要明确受益人数、服务模式、申请补贴额度等。
项目实施分申报、评估、落实、验收四个阶段,于2017年9月底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