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监会10月25日披露的数据显示,今年6月末,产险公司、寿险公司、再保险公司“偿二代”下的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78%、250%、418%,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55%、227%、418%。6月末仅有3家小型保险公司不达标。全行业6月末的偿付能力溢额为19054亿元。
“在这个过渡过程中,公司主要采取增资、调整业务结构和产品结构、发行资本补充债和使用外部资本补充工具等手段来改善偿付能力状况。”保监会偿付能力监管部副主任郭菁透露,如果以风险综合评级判定,按照“偿二代”监管标准,160家保险公司中,风险低的A类公司和B类公司分别为54家和103家,合计占比达98%;风险较高的C类公司和D类公司分别为1家和2家,合计占比仅为2%。
事实上,2015年以来“不达标”公司持续减少,已由“偿二代”运行初期的13家减少到今年2季度末的3家:C类公司1家,为国泰产险,D类公司2家,为新光海航人寿和中融人寿。
据了解,此次风险较高的C类公司国泰产险在今年7月刚获得蚂蚁金服8.33亿元的增资,正式变身阿里系。蚂蚁金服以51%的持股比例坐上了国泰产险的控股股东之位。
据了解,2016年上半年,保监会在原有已采取监管措施基础上,对偿付能力风险较大的公司下发了4次监管提示函,对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达标公司和分类监管评级为C类、D类的公司采取了严厉的监管措施,其中限制投资范围1家次,暂停增设分支机构1家次,停止开展新业务1家次,及时防控了行业风险。
业内人士表示,对于“偿二代”最简单的理解是风险导向的偿付能力监管,即“偿一代”分类监管的升级版。其建立了定量监管和定性监管相结合的监管机制,综合考虑保险公司量化风险和难以量化风险,是对保险公司风险状况最全面的评价。“偿二代”标准下,保险公司出现的问题最终都会反映在偿付能力上,偿付能力也是一个公司身体健康状况的“体温计”,可由表及里看到内在问题。
评级机构穆迪公司认为,“偿二代”可媲美全球“最佳”监管制度。2012年3月,保监会发布“偿二代”建设规划,明确了“偿二代”建设的时间表和路线图。2013年5月,保监会完成了“偿二代”顶层设计应用,发布整体框架,勾画了“偿二代”建设目标,随后陆续成立了18个项目组,联动开展技术攻关。2015年2月,保监会向各保险集团、保险公司和资管公司下发“偿二代”17项监管规则和过渡方案,“偿二代”试运行过渡期开启。整个过程,历时仅仅三年。与此类似的欧盟偿付能力II标准花了十几年才建立。
富德生命人寿总精算师田鸿榛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偿二代”将在三方面对保险机构产生影响。一是资产方面,险企将调整资产配置,固定收益投资占比提升,权益类投资降低;二是产品和业务结构变化;三是险企资产负债需要联动,久期匹配,考虑资本成本后的真实收益。
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举例称,近几年信托产品受到追捧,大量保险公司购买了信托产品。然而要判断信托产品的质量,就要了解其背后的资产和风险。对此,“偿二代”用“产品穿透法”对信托产品质量进行测量,即不管信托产品表面如何,要看基础资产是什么,是股权投资还是债权投资,是投资房地产还是其他高风险投资。
业内人士表示,对于寿险公司而言,新的资本金要求将引导寿险行业的产品组合向长期产品倾斜。对于财险公司而言,车险综合成本越高,附加资本金要求越高,有望增强该行业的承保几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