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海航人寿自2010年以来偿付能力充足率一直呈下滑趋势,2015年二季度便已陷入偿付能力充足率为负值的泥潭,这也直接导致其被暂停开展新业务。而自2013年,新光海航人寿保费逐年下滑,2015年已经垫底70余家寿险公司。同时,新光海航人寿自2009年成立以来,年年亏损,截至今年三季度,该公司累计亏损达5.95亿元。
有业内人士表示,增资是解决偿付能力不足最直接高效的方式。新光海航人寿去年年报显示,两大股东新光人寿及海航集团分别于今年4月26日和5月26日承诺为新光海航人寿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持。不过,直到现在仍未履约,目前官网显示的注册资本金仍为最初的5亿元。
偿付能力陷泥淖
近日,新光海航人寿在官网披露2016年第三季度偿付能力报告。该公司的偿付能力仍深陷困境,偿付能力充足率由二季度的-32%下降至-69.78%。更为糟糕的是,由于董事会改善偿付能力并未达成共识,新光海航人寿预计,下季度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将下降至-109%。
偿付能力深陷泥潭的同时,新光海航人寿的现金流也承压。该公司前两个季度的净现金流均为负值,分别为-1042.8万元、-2781.67万元。
虽然早在一季度现金流承压之时,新光海航人寿便表示将通过采取高现金比例,低权益投资比例的投资策略;减少营销费用及日常开销,并暂缓执行非紧急、必要的重大资本支出计划;以及改善退保状况等手段来确保三季度净现金流大于零。但情况并未得到好转,三季度该公司的净现金流依旧为负,且加剧至-3037.2亿元。
新光海航人寿成立于2009年,由我国台湾地区的新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海航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组建,两家股东各出资50%,注册资本5亿元。在成立之初的几年,新光海航人寿业务发展顺风顺水。2009年成立当年,新光海航保费为1402万元;次年,其保费增长734.6%,达到1.17亿元;2011年保费1.81亿元,同比增长55%;2012年保费增长72.5%,达到3.13亿元。
而自2013年,新光海航人寿业务开始走下坡路。2013年新光海航保费增长11.2%,当年原保险保费收入为3.48亿元;2014年,保费出现下滑,总保费同比减少32.34%,仅为2.37亿元。2015年前10月,新光海航总保费继续下滑,同比减少34.8%,仅1.31亿元,在70余家人身险公司中排名第69位,几乎垫底。
遭保监会点名
10月25日,保监会召开二季度偿二代风险综合评级工作情况发布会。保监会表示,与2015年偿二代运行初期相比,不达标的公司数量已经从13家降至3家。据中国经济网了解,新光海航人寿即是三家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达标的公司之一。且在保监会2016年一季度、二季度风险综合评级中,新光海航人寿均被评定为D类保险公司。
新光海航人寿自2010年以来偿付能力充足率一直呈下滑趋势,在2014年度末短暂回升之后,自2015年二季度便陷入了偿付能力充足率为负值的泥潭。年报显示,公司2015年度末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37.31%。今年一季度末回升至-3.91%后又继续走上下滑之路。
偿付能力不足首先影响的便是公司业务。根据保监会发函,自2015年11月23日起新光海航人寿暂停开展新业务,至今尚未恢复。此外,公司在2014年3月便收到了监管层“暂停增设分支机构”的监管函。
如果新光海航的偿付能力情况持续恶化,根据相关规定,保监会可以采取的监管措施还包括,责令其转让保险业务或者责令办理分出业务,责令拍卖资产或者限制固定资产购置,限制资金运用渠道,调整负责人及有关管理人员,甚至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