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中国净化门户网! 会员服务| 无图版| 手机版|
您好,欢迎! 隐身 | 商务中心 | 资金0 | 积分0 | 退出
用户名:  密 码:  注册 忘记密码?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新闻 » 正文

总局通告50批次不合格面膜类化妆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1-10  浏览次数:528
核心提示: 原标题:总局通告50批次不合格面膜类化妆品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通告,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的化妆品监督抽查
  原标题:总局通告50批次不合格面膜类化妆品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通告,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的化妆品监督抽查中,发现50批次面膜类化妆品存在非法添加禁用物质问题(不合格产品名单见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网站)。

  不合格面膜类化妆品均检出含有氯倍他索丙酸酯、倍他米松、曲安奈德、曲安奈德醋酸酯、倍他米松双丙酸酯、倍氯米松双丙酸酯、倍他米松戊酸酯等糖皮质激素物质。长期使用含有糖皮质激素类的化妆品可能导致面部皮肤产生黑斑、萎缩变薄等问题,还可能出现激素依赖性皮炎等后果,《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规定其为化妆品中禁用物质。

  通告中不合格产品的生产企业所在地上海市和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正在对相关生产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国家总局要求上海市和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核实情况后责令企业立即停产,督促对已上市销售的相关产品立即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对企业违法违规问题,特别是多次在监督抽检中发现不合格产品的企业,依法严厉查处,直至吊销许可证,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总局同时要求各地督促商业企业立即停止销售,就地下架封存不合格产品,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当地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各地下架封存和查处情况,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于11月20日前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记者方剑春)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2012-2013 成都智能环保网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成都威德隆智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备案号:蜀ICP备18006642号-1 | 流量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