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企业也有自身的环境信用。为此,环境保护部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加强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5年内我国基本建成企业环境信用制度。
各地在企业环境信用建设方面开展了积极探索,河南建成了企业环境行为系统,包括信息采集管理与评价子系统(内网)、信息公开查询子系统(外网)和内外网数据交换子系统3个子系统。
重视信息采集 机器自动打分
登录企业环境行为系统,点击信息采集管理与评价子系统,记者看到信息自动采集,信用等级自动评价和人工审核3个模块。
河南省环境监控中心技术工程师门宁介绍说,信息自动采集模块发挥着基础性作用,采集的数据直接决定着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信息自动采集模块的数据包括排污收费、监督性监测、污染源传输有效率和达标率等数据。
“企业环境信用得分采用的是机器自动打分,这就对企业环境行为信息的准确性、可靠性要求非常高,需要建立信息审核机制。”河南省环境监控中心负责人丁卫东表示。为此,河南建设了省、市、县三级信息采集管理体系,按照“谁提供信息,谁对信息负责”的原则,逐级汇总上报,逐级审核把关,确保企业环境行为信息真实、可靠。
在此过程中,信息采集工作并不轻松。企业环境行为信息涉及方方面面,这些信息分散在各个业务部门和业务系统,信息收集协调难度大。如何让各业务领域支持并提供数据,是关键环节。
河南省环境监控中心副主任曹霞介绍说,河南专门成立企业信用评价工作推进小组,由主管信息化的厅领导牵头负责,并针对信息收集情况,每周定期开调度会,通报信息收集情况,对工作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和单位进行批评。
企业环境行为系统内置了评价指标和算法,可以根据采集到的信息自动打分定级。一般类企业的评价指标包括环保验收、排污许可、污染防治、监督性监测等10余项评价指标,辐射类企业还包括辐射安全管理和辐射环境应急。每一项都有详尽的规定,比如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在75%以下扣8分。
据了解,河南企业环境信用有5个等级,总分100分,综合评分在100~91分之间的为5A级,90~81分之间的为4A级,80~71分之间的为3A级,70~60分以上的为2A级,60分以下的不予评级,并明确了不予以评级的情况。
为确保信用评分准确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分数还要经过人工审核,企业也会对评价结果进行确认。门宁表示,这大大提升了打分评价效率,同时也避免了讲人情、打分作弊和计算错误等现象,使评价工作更公开、透明。
强化数据共享 完善信用公开
信息采集模块的数据来自于哪里?
数据共享、多次利用是核心理念之一。
据门宁介绍,信息自动采集模块的数据主要通过与其他业务系统交换实现的。比如排污收费数据从排污费征收全程信息化管理系统导入,监督性监测数据达标率是基于监督性监测系统计算后存入。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系统,也已经与企业环境行为评价系统实现了无缝对接。
在重视环保系统内部数据交换和共享的同时,企业环境行为系统还开发了内外网数据交换子系统。
企业环境信用评定后,数据交换子系统可以将内网数据打包,推送到信息公开查询子系统,对公众开放。
按照环境信息对外发布目录,审核后的信息通过数据交换系统,按照事先定义好的外网栏目,可以将发布的信息“摆渡”至对应的外网栏目中,实现环境信息的对外发布功能。
在河南省环保厅门户网站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栏目”,点击某发电厂,屏幕上会显示这一企业的名称、评价结果、法定代表人、法人代表,行政区划、企业地址、企业类型、污染源类型、行业类别、主要污染物、中心经纬度等信息。
据统计,2015年河南共确定两批环境信息公开企业3619家,录入平台信息超过18万条,信息录入率和公开率均达到99%以上。
同时,通过数据交换子系统,企业环境信用信息与其他厅局的信息实现了共享。目前,系统数据正与河南省政府“信用河南”平台进行共享交换,以后在“信用河南”平台上也可以查看企业的环境信用行为。
联合各个部门 构建信用体系
河南企业环境评价系统的成果已经在企业信贷、政府采购等领域开始应用。
据丁卫东介绍,同等条件下,获得信用等级的企业,可优先申报国家和省市扶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专项资金。金融、工商等部门也可以利用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有针对性地提供差别化服务。
在政府采购、扶持基金、贴息扶持的项目以及政府组织的评优、评选或表彰活动中,企业环境信用评级报告作为企业信用管理的重要方面,纳入评定指标体系。
记者同时了解到,河南省公示监管警示系统刚刚上线试运行,企业环境行为评价系统的信息是公示监管警示系统企业信息的一部分,发挥了支撑作用,目前正在开发推送接口。
下一步,河南省环保厅将会同金融、工商、税务等部门,共享利用信用评价结果,建立联合激励与惩戒的数据平台,构建、完善社会信用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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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监管警示系统试运行
河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监管警示系统近日上线试运行,只要输入企业名称,就可以找到这一企业的相关信用信息,同时也支持模糊查询。
据了解,依托全省各级工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业信息,公示监管警示系统归集了行政审批信息、行政处罚信息、行政确认信息、抽查检查信息、信用约束和惩戒信息、扶持小微企业政策信息、司法公示信息等9类信息。
公示监管警示系统具有公示查询、联动监管、决策辅助三大功能。公众可随时查询企业基本信息、自主公示信息、社会监督信息、监管信息、企业财产状态信息、司法处罚信息等,社会机构、企业、消费者在投资、消费过程中,可以作为参考。
此外,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在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荣誉授予等过程中,可通过系统查询并利用数据,作为企业及相关人员信用评价的依据。相关市场监管部门可以通过系统的监管业务平台,实现监管数据流转、认领、推送、留痕,实现部门监管信息共享,并通过对数据的核实与分析,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系统特别之处还在于,可以运用数据进行关联对比、分析研判,定期形成分析报告,为政府决策、部门监管提供依据。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监管警示系统,将成为对企业进行信息公示、分类警示、联动监管、联合激励与惩戒的数据平台,是一种以企业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企业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企业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制度和模式。
据了解,河南省工商局下一步还将开发“公示监管警示系统”手机APP,方便用户通过手机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