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来,跨境食品电子商务迅速兴起,将世界食品生产商与中国这个巨大的消费市场连接起来,形成了一条极具市场价值的消费链。在百度上以“食品海淘”为关键词进行搜索,近200万条信息扑面而来,新西兰的奶粉、澳大利亚的牛肉、美国的膳食补充剂、日本的健康食品、韩国的方便面、泰国的小零食……只需轻轻一点鼠标,这些国外食品便会不远万里出现在中国人的餐桌上。然而,食品海淘在丰富中国人味蕾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少安全隐患,并且给食品安全监管带来了更大挑战。
热 交易规模持续增长
海淘到底有多热?艾瑞咨询提供的一组数据可见一斑:2015年跨境进口零售电商行业交易规模达到1184.3亿元,较2014年同比增长111.9%。而据一般数据统计,目前,在网购商品中,网购食品的比例大约为3%,呈高速发展的态势。电子支付平台PayPal今年2月1日发布的《全球跨境贸易报告》显示,2015年中国消费者针对不同商品种类的海淘支出增长迅猛,其中,食品饮料的购买率占比为42%,同比增长18%。
国内知名母婴用品跨境电商麦乐购CEO马云告诉记者,孕婴奶粉、婴儿配方食品、膳食补充剂、有机食品等深受妈妈们的欢迎。仅2014~2015年一年间,麦乐购保健食品的销售额便增加了5倍。另一家跨境电商环球康品的创始人夏俊波介绍,在环球康品的销售占比中,母婴用品、化妆品和保健食品三分天下,食品消费占据主流。
“跨境电商为消费者带来更大范围的选择和体验,消费全球化本来就是经济全球化的一部分,可以更好地促进消费和竞争。”网规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副主任阿拉木斯介绍,跨境食品网购的兴起,一方面出于消费者的猎奇心理,希望尝一尝没有吃过的食品;另一方面则是消费者“用脚投票”的结果,比如因对国产奶粉失去信心而选择海淘进口奶粉。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高级研修学院博士后肖平辉指出,目前中国的海淘食品更多是从发达国家和地区流入为主,比如美国、澳大利亚、欧洲等国家和地区。这主要是因为发达国家和地区总体处于食品安全等级的高阶,安全标准相对较高,迎合了境内消费者的基本食品安全心理诉求。此外,近年来境内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也是促发食品海淘热潮的一个重要因素,最典型例证就是海淘奶粉。
忧 安全风险屡屡曝光
国家质检总局今年8月发布的《“十二五”进口食品质量安全状况(白皮书)》显示,“十二五”期间,各地检验检疫机构对来自202个国家及地区的进口食品实施严格检验检疫,共检出不合格进口食品12828批、6.8万吨、价值1.5亿美元;不合格食品涉及109个国家及地区,其中欧盟、中国台湾、东盟、美国和韩国列前五位;不合格食品涉及几乎所有食品种类,其中约有一半是糕点饼干、饮料、粮谷及制品和乳制品;涉及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微生物污染、品质不合格、食品添加剂不合格等,约占不合格食品总批次的3/4。其中,在进口乳制品方面,共检出不合格产品1167批、3596吨、价值1884万美元,主要不合格原因为:大肠菌群、霉菌、酵母菌等微生物污染,山梨酸、柠檬黄、亚硝酸盐等食品添加剂超量或超范围使用,铁、铬、锌等污染物超标等问题也较为突出。
据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披露,去年7月中上旬,521罐产自日本东京都、群马县的婴幼儿奶粉邮寄进境被该局拦截,因为这两地是日本福岛核泄漏事故后我国禁止食品、农产品进口的地区。根据相关规定,检验检疫工作人员对所有截获奶粉全部退运处理。但此后一个月内,该局又截获944罐产自上述两地的婴幼儿奶粉,其中12罐奶粉为前次退运后重复邮寄进境。有专家表示,我国一些消费者对海淘食品的热衷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对是否适合自身、是否有安全风险等考虑不周。
同样的情况也存在于保健食品领域。一位食品监管人员向记者透露,国外的一些保健食品并不符合中国人的体质,而且由于国外对保健食品的监管方式较为宽松,因此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这位监管人员表示:“美国膳食补充剂违规违法案件中,危险性较高的非法添加占到90%。相比较而言,我国查处的保健食品违法违规问题主要集中在虚假宣传方面。”
阿拉木斯认为,虽然目前针对跨境食品电商的监管日益趋严,相关部门已出台相应的法规,规定了网店实名制及相关责任义务等,但由于法律适用的复杂性等因素,相比传统的进口方式,跨境食品网购发生的消费纠纷很难解决。而且跨境食品网购涉及食品安全和标准、标签说明、运输环节的安全性等许多具体问题,可能会给消费者带来更多的风险。
严 强化监管重振信心
今年4月8日,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新政启动实施。为配合这一新政,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11个部门联合签发了两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即所谓的“正面清单”,清单之外的商品将不能再以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方式进入境内市场。生鲜食品、液态奶等已被排除在“正面清单”之外,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则须按新修订《食品安全法》要求进行注册或备案,取得相关批件。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以跨境电子商务形式进出口食品,应当遵守食品安全法以及本条例关于进出口食品的相关规定。”有专家提出,这相当于对跨境电商交易的食品定性为进出口食品。但以现在跨境电商的业态发展来看,如果完全比照进口食品监管,就可能将新业态管死。因为进口食品监管的核心要求主要有两点:一是中文标签;二是符合中国食品安全标准。特别是第二点要求,对目前跨境电商的食品监管较难实现。
受访专家表示,食品海淘热潮的兴起,更深层次的动因还是消费者对国产食品的不信任。因此,相关部门和企业要在尊重消费者自主选择消费渠道的同时,切实研究如何把更多的购买力留在境内。他建议,一方面,应当加强消费环境的建设,切实提升国产食品质量,重建、提振消费者的信心;另一方面,要加强研发和品牌建设,培育富有竞争力的国产食品品牌。(记者徐亚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