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图/李晓军
□法制网记者陈磊 □法制网实习生陈佳韵
眼看着地处北京周边的燕郊房价飙涨,家住北京市海淀区的杨先生知道,自己在燕郊买房投资的计划已经难以实现了。
看看股市涨跌不定,再看看黄金价格一路走低,杨先生只好叹息一声:投资门槛低的,收益难以保证;投资门槛高的,自己又迈不过去。
针对这样的投资尴尬情况,近日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指出,深化金融改革,推动金融创新,鼓励创造更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使民众分享增值收益的金融产品,增加民众投资渠道。
民众投资渠道该如何拓宽?深化金融改革又需要怎样的法律保障?对此,《法制日报》记者采访了业内专家。
居民投资渠道有限非专业
杨先生住在北京市海淀区清河镇,所住房屋是一套两居室的房子,购买于2009年。
几年来,杨先生在一家公司的职位几经升迁,工资也一路看涨,原本每月4000多元的房贷还款越来越不是事儿。
有了余钱之后,杨先生开始和家人商量,在工资之外能增加点收入。然而,经过咨询周围的朋友和接触一些银行理财人员之后,他发现,一方面市面上的投资渠道非常多,比如股票、债券、基金、期货、贵金属,甚至包括楼市;但另一方面,适合自己的还真不好找。
“除去每月固定开销,还要为将来存一部分,我能拿出来作为投资的钱并不多。”杨先生告诉《法制日报》记者,“买股票吧,周围朋友亏的比赚得多;买基金吧,能够一直赚钱的也不多;买国债吧,一般时间都比较长。”
在他看来,投资楼市“很赚钱”。他有一位朋友在2009年的时候投资了一套60平方米的小户型,当时总价还不到100万元,去年以近400万元的价格卖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