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说,生老病死是每个人都要经历的自然现象,可如何正确对待这些问题,建立合理的制度,却是一个社会问题,这不仅考验着社会的良知,更是一个民族生活态度的体现。我们常说,“家有一老,如有一宝。”并不是说有了老人可以帮助承担更多家庭事务,使你安心工作,而是说老人有更多的生活经验,可以指导我们更好地生活,从这个意义上讲,孝敬不仅仅是美德的问题,更是良好生活的必须要素。
我相信任何一个正常的社会都不会对养老问题置之不理,但仅有爱心是不够的,如何建立良好的养老制度体现了一个民族的智慧。
传统上,我们几乎都是靠家庭养老。孟子见梁惠王时,说了这样一段话:“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在这种养老模式下,“孝”在实现社会秩序整合中的重要性就非常突出了。但随着社会的变迁,这种养老方式已经发生变化。据报道,截至2014年,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2.1亿,占总人口比例的15.5%,而这2.1亿人里有将近4000万人是失能、半失能的老人。家庭养老不再能够解决养老问题,社会化养老成了一个必然的趋势。成立养老院,固然可以使老人得到集中关爱,节约了不少社会成本,但养老院往往是一个封闭的场所,并不真正有利于老年人的社会生活,更有甚者,有些子女把老人一送了之,老人更为孤单。也就是说,把老人当作客体对待,甚至当作负担,一送了之的养老绝不是真正的社会养老。
其实,解决好养老问题,最重要的是对待老人的正确态度,要把老人当作一个社会成员的主体去看待,家庭、社会都是老人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不能割裂开来。社会化养老很重要,亲情伦理也非常重要,老人仍然是社会的主角,而不是配角。当我们提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终”等各种“老有所……”时,我们要反思,看起来是重视了老年人,其实恰恰表明我们对待老年人的态度出了问题。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我们中国待人接物的基本态度,对待老人,也应当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