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和
“互联网+”重大工程的通知
发改办高技[2016]27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贯彻落实“十三五”规划《纲要》,加快推进“宽带中国”战略、“互联网+”行动等重大部署,201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组织实施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和“互联网+”重大工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突出重点。聚焦信息领域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的重大项目,关注重点方向和关键环节;创新方式。充分发挥第三方专业机构作用,确保项目评审公正、规范、科学;强化监管。突出各级项目主管部门、第三方专业机构和项目单位的责任,加强项目和资金事中事后监管。
二、支持重点
(一)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1、“百兆乡村”示范工程。以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已支持过的省份除外)、东北振兴等重大战略相关省区市为重点,建设“百兆乡村”示范网络,提升乡镇及以下光纤接入网络覆盖水平,推广适合农村地区的高带宽应用。工程实施区域以县(区、市)为单位选择,要求区域内行政村已全部实现光纤通达,50%以上的农村宽带用户接入能力低于20Mbps。
指标要求:(1)实施区域不少于20个县;(2)以光纤到户为主开展接入网建设,90%以上宽带用户接入能力达到100Mbps以上;(3)提供不低于50Mbps的宽带接入业务;(4)支撑4K高清IPTV等应用,推广涉农信息服务业务。
2、农村宽带覆盖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以西部沿边省区和东南沿海区域为重点,开展增强LTE覆盖、新型IP微波、增强WLAN等技术应用示范,加快网络覆盖,打通“信息孤岛”。工程实施区域选择尚未实现宽带覆盖,且不宜建设光纤的边远山区、林场、牧区以及有常住人口的岛礁。
指标要求:(1)新增宽带覆盖行政村100个以上;(2)持续提供宽带接入服务,时间不少于5年;(3)固定宽带接入能力不低于10Mbps,移动宽带接入峰值速率不低于100Mbps。
3、“宽带乡村”配套支撑工程。以西部大开发战略相关省区市为重点,加快建设乡镇和县级城市网络设施水平,为提升农村地区宽带用户接入速率和普及水平提供支撑。工程实施区域以县(区、市)为单位选择,要求区域内行政村已全部实现光纤通达,农村宽带接入能力达到12Mbps,农村光纤到户用户占比大于50%。
指标要求:(1)实施区域不少于20个县(区、市);(2)支撑90%以上农村宽带用户接入能力达到100Mbps;(3)50%以上农村宽带用户开通50Mbps以上速率业务。
(二)“互联网+”重大工程
4、“互联网+”协同制造云服务支撑平台。面向制造企业在设计、生产、运营等环节的网络协同发展需求,重点支持制造业、互联网行业骨干企业构建面向工业制造的云服务支撑平台,为企业提供云制造服务,以及创新设计、柔性制造、供应链协同、远程维护等云应用服务,支持生产制造、物料管理、工艺流程、协同管理等行业各环节的信息互联共享,促进制造业创新资源、生产能力、市场需求的集聚与对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指标要求:(1)工业制造领域重点企业(以规模以上企业为标准)用户达到200家以上;(2)支撑百万级产品的个性化定制需求;(3)支持在线设计最大并发不少于1000用户;(4)平台具有不小于20万条的行业数据知识库;(5)云服务可用性不低于99.99%。
5、工业机器人智能系统。重点开展工业机器人智能系统关键共性技术研究,突破机器人视听觉、模式识别、智能传感、智能控制等技术,实现全自主编程功能,提升机器人系统在传感、交互、控制、协作、决策等方面性能和智能化水平,在协同制造、智能物流等领域取得应用。
指标要求:(1)自主研发智能系统和关键零部件占机器人整机价值不低于60%。(2)具有智能工艺专家系统,自动编程时间小于1秒,可自动获取信息生成作业程序。(3)不少于6个自由度,定位精度1mm,重复定位精度±0.05mm。(4)在单一领域智能机器人应用不少于50台,综合效率提升30%以上。(5)MTBF(平均故障间隔时间)不小于2000小时。
6、人工智能基础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搭建新型超大规模计算机集群,面向语音、图像、地理等信息,集成音频、视频、图片、三维模型、地理信息等格式数据,建设面向全行业应用的人工智能基础资源数据库,支持云端智能分析处理,具备数据自动标签、智能分类功能,能够提供人脸识别、文字识别、在线语音识别等辅助分析功能,为人工智能生态体系开发与建设提供基础性、公共性服务。
指标要求:(1)平台数据容量不低于5PB,形成不少于500万条的标准化数据资源,形成不少于500万条的标准化数据资源,基于图像、语音类应用日均调用次数超过1亿次。(2)编制不少于2项智能化处理数据标签、智能分类标准,搭建资源入库的评测评价平台。(3)图像识别率超过93%,文字识别率(中文)达到90%,在线语音识别率超过95%。
7、支持数据开放服务的物联网管理平台。重点支持面向公共消费和城市管理领域的物联网数据开放平台的研制,形成基于web的物联网数据开放服务、物联网设备能力开放共享、基于语义的数据互通和海量终端连接管理能力,为接入云平台的应用开发企业提供关键技术验证服务。
指标要求:(1)公共消费类平台的终端数量不少于1000万;城市管理类平台的终端接入数量不低于100万;(2)基于平台进行物联网应用开发的企业数量不低于50个;(3)支持主流物联网操作系统接入。
8、物联网广域通信网络系统。基于现有公众无线通信网络,构建物联网广域低功率无线网络,突破信令深度休眠、移动性管理、多连接冲突管理、大规模物联网终端组网、网络资源调度策略和方法等技术,开展试点部署和商业化应用。
指标要求:(1)在不少于10个地市级以上城市进行试点应用;(2)接入终端数量超过1000万;(3)单扇区支持5万终端连接;(4)终端要求在5Wh电池供电,每天发送200比特数据的条件下,使用寿命不低于5年。
三、申报要求
(一)请各项目汇总申报单位根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45号令)有关规定及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组织工作,指导项目建设单位编写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列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管理平台,并对报告及相关附件的真实性予以确认。
(二)请各项目汇总申报单位结合本地产业发展实际,择优选择发展基础好的项目予以申报,每个项目汇总申报单位申报项目不超过8个,单个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亿元,项目申报主体原则上应为企业法人。申报方向1-3的项目单位应具备相关业务经营资质。
(三)项目申报过程中不需提交环保、土地、节能、资金筹措等落实证明材料。项目获得批复后,请项目汇总申报单位负责督促项目申报单位落实所有建设条件,并及时向我委报送申请下达资金的请示,请示中需明确各项建设条件已经落实,仍存在建设条件未落实的,我委不予下达资金。
(四)项目建设单位应实事求是制定建设方案,并对资金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和相关附件真实性予以说明。要严格控制征地、新增建筑面积和投资规模。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具体编写要求及所需附件内容参见附件1。
(五)请各项目汇总申报单位于2017年1月4日前,将项目申报文件以及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汇总表(见附件2)文件电子版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技术产业司)。
附件:1、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
2、项目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