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扬中市被环境保护部命名为全国首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2015年1月,扬中市又通过了“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验收,正等待正式授牌。
岸线留白,严守红线,筑起生态屏障
扬中市拥有120多公里的长江岸线资源,其中深水岸线达48公里。
尽管坐拥着如此优质的长江岸线资源,但扬中市认为,长江岸线资源必须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留白”发展理念。
为此,扬中市认真贯彻执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在项目准入上筑起“绿色门槛”。对国家明令禁办的、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不符合规划选址的、污染严重且难以治理的项目,坚决予以否决,严格执行环境保护部公布的10类不得通过环评审批的项目规定。近几年来,全市共接受项目咨询181个,因选址不当、污染严重被否决的项目达78个。
岸线要“留白”,生态“红线”则坚决不碰。早在2010年,扬中市就着手编制了《扬中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历经3次修编,于2013年8月获得江苏省政府批准实施。目前,全市共有生态红线区域面积54.85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15.59%。近3年来,扬中市累计投入近2000万元,在生态红线区域内实施了以绿化造林、河道清淤等为主的生态修复工程,取得了良好成效。
网格监管,专项治理,留住绿水蓝天
有效的监管是实现环境安全的重要途径。扬中市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创新环境保护监管体制,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无缝隙、全覆盖的包含市、镇(街区)、村三级网格化监管体系。
据介绍,目前扬中市共设二级网格6个(4个镇、1个街道、1个开发区),设置环保分支机构,监察环境违法行为。三级网格可直接向所属二级网格环保机构反映,二级网格直接向一级网格环保机构反映。通过网格化监管,构建起各个区域责任单位各尽其职、各负其责、相互联动、综合监管的环境监管新模式,使环境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
此外,扬中市还通过开展针对金属表面处理、工业集中区、黑臭河、锅炉、高污染燃料等行业和领域的环保专项整治活动,贯彻落实新《环保法》及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
近年来,扬中市共投资1.5亿元,对全市14家电镀企业开展专项整治;投资450万元,对油坊工业集中园区开展两轮环保专项整治;“十二五”期间,总投入6.9亿元,先后实施了以“小农水重点县”“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为重点的各项水利工程建设。通过锅炉整治、设立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等措施,2015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指数优良率达到74.9%,远超目标要求。
倡导绿色,推崇低碳,改变生活方式
多年来,扬中市加大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采用多形式的宣传教育,提倡市民选择低碳、节俭的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新风尚。
扬中市先后建成了城北公园、城西公园等城市公园,尤其是面积近千亩的园博园,是作为江苏省首个县级市承办省级园艺博览会留下的永久性现代精品公园,将水的灵秀、湿地野趣、地域文化和现代园艺完美融合。同时,对扬中大道、中电大道等近30处城市绿地也进行了全面提档改造,逐步形成了“一路一景、移步换景”的城市亮片。如今的扬中市,建成区绿地率已达33.64%,绿化覆盖率达37.2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了10.77平方米,俨然一片碧水环抱的神奇绿洲。
为了倡导绿色出行方式,扬中市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运行城市、城乡、镇村公交线路30条,已基本形成了以城区为中心、上下片区为基点的三级公交网络。同时,扬中市现有130辆各类公交车,其中CNG天然气客车85辆、LNG液化天然气客车25辆,是江苏省唯一在城乡客运一体化改造中全面推广使用天然气客车的县级市。
此外,扬中市积极开展多种创建,构建绿色体系。目前全市已经先后创建成国家级绿色学校两所、国家环境友好型企业1个、省级绿色学校31所、省级绿色社区12个、省级环境教育基地4个、镇江市级绿色宾馆7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