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现有天然林面积9886.63万亩,占全区林地面积的41.7%。一直以来,广西高度重视天然林的保护工作,对天然林实施严格保护,禁止或只能进行抚育或更新性质的采伐,有效保护了全区天然林资源。据统计,2014年至2015年全区天然林年凭证采伐量约10万方,占天然林采伐限额的4.6%,占总采伐量的0.3%,从总量和占比来看,广西国有天然林的商业性采伐程度并不高。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规划(2013—2020年)》,到2020年末,广西将打造成为全国最大的国家级木材战略储备核心基地,基地建设规模2800万亩,净增森林蓄积量1.2亿立方米,可有力保障社会对木材增长及多样化的需求。因此,今年开始全面停止国有林场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不会对全区木材供应造成大的影响,更不会影响木材安全。
全面停止国有林场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意味着多年来向森林过度索取的历史结束,国有林区从开发利用转入全面保护的发展新阶段。据介绍,全面停止国有林场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后,广西将通过补助资金以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促进国有林场可持续发展。
目前,广西已将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列入2017年重点工作,同时将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对护林工作的区、市、县、乡镇四级监管,有针对性地开展遥感监测、卫片执法,提高森林资源监测手段和技术水平,为更有效地保护天然林资源、全面提升森林质量、增强森林生态功能起到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