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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转让神开股份股权 快鹿集团领受警示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1-15  浏览次数:417
核心提示:围绕快鹿集团事件引发的神开股份(002278)股权纷争迟迟未有平息,快鹿集团违规转让股权的交易再次领受监管层的处罚。  1月10日
 围绕“快鹿集团”事件引发的神开股份(002278)股权纷争迟迟未有平息,快鹿集团违规转让股权的交易再次领受监管层的处罚。

  1月10日晚,神开股份公告称当日收到上海证监局《关于对上海快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上海证监局称,因快鹿集团全资子公司上海业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祥投资”)违规转让神开股份股权,遂对快鹿集团予以警示。经查发现,截至2015年10月14日,业祥投资合计拥有神开股份28.08%股权,系神开股份控股股东,其中业祥投资直接持有神开股份13.07%的股权。

  2016年7月24日,快鹿集团与浙江君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持有的业祥投资100%股权转让给君隆资产,并于2016年7月26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上海证监局指出,快鹿集团作为神开股份收购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根据该规定,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在收购完成后12个月内不得转让,同一实控人下的股份转让不受限制。

  值得注意的是,快鹿集团的上述股权转让早在去年12月,已被深交所公开谴责处分。去年12月底,深交所发布对神开股份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公告。深交所公告称,去年7月快鹿集团与浙江君隆资产实施股权转让的行为是违规交易。深交所也认为,上述股权转让中,业祥投资原控股股东快鹿集团也应被认定为上市公司收购人,因此本次股权转让不符合相关规定。

  同时,快鹿集团未就股份权益变动情况及时告知神开股份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深交所当时决定,对快鹿集团和施建兴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

  作为快鹿集团旗下的上市资产,神开股份实际控制权转让纷争不断。回溯历史资料,去年3月底,业祥投资母公司快鹿集团爆发百亿元兑付危机,快鹿集团先后转让旗下公司业祥投资股权以及业祥投资所持神开股份13.07%的股权。

  去年7月27日,神开股份披露,君隆资产通过以10亿元作价受让业祥投资100%的股权,间接持有神开股份13.07%股权,并成为公司新任第一大股东。其后,因为业祥投资所持神开股份的全部股票在2016年9月被冻结,君隆资产暂未向快鹿集团支付第二笔及后续收购价款,随后双方对薄公堂。另外,宁波惠佳拟收购神开股份5名自然人股东合共5460万股(约占总股本15%),也因为也因为业祥投资的股权纷争,而在去年12月宣布终止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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