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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定严守生态红线谨防四种误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2-19  浏览次数:361
核心提示: 发展是一个有机系统,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就是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的健康发展。如果生态保护过于薄弱,就不可能有更大的发
   发展是一个有机系统,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就是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的健康发展。如果生态保护过于薄弱,就不可能有更大的发展。严守生态红线并不是不要发展,而是通过生态保护补偿等系列制度的配套,来实现地区之间的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协调发展。

    中办、国办日前印发了《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时期新形势下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推进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守住国家生态安全底线、建设生态文明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安排。划定和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将生态空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的区域加以强制性严格保护,对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推动绿色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应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抓紧推进,切实实现“确保生态保护红线既划得实、能落地,又守得住、有权威”的要求。

    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需要用系统的思维和科学的方法去划定,需要用足够的历史耐心和战略定力去严守,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当前,划定和严守生态保护红线,须防4种认识误区。

    一是把划定和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简单化。有的地区认为,区域内没有生态功能重要区域,没有自然保护区,更没有环境敏感脆弱区,划定和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是别人的事,和当地没有太大的关系;还有的认为,按照既定时限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就算万事大吉,至于如何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等过后再说。笔者认为,这些想法机械地、孤立地理解划定和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是一种简单化、片面化地思维方式。没有从战略的高度思考生态保护红线的重大意义,也没有看到划定和严守之间的内在的、有机的联系。

    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是基础,是当前面临的重要任务;严守是根本,同时又是长期的政治要求。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将用途管制扩大到所有自然生态空间的关键环节,有利于主体功能区定位、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更有利于实施差别化开发,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发展格局。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刻理解《意见》的科学内涵,准确把握《意见》的总体部署,用系统的思维、全局的眼光和底线的意识,制定完整方案,抓好组织实施,配套衔接制度,把生态保护红线这项好制度不折不扣地执行好,精益求精地落到位,长期不懈地坚持住。

    二是缺少主动性,存在畏难和消极情绪。划定和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涉及多领域、多部门,统筹协调比较难;相关立法和衔接的制度尚未完善,制度配套滞后;有的地区原有的规划已经合法,按照指南划定矛盾比较突出,推动落实比较难;有的地方出于对今后经济发展的考虑,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有顾虑,不能更好地处理经济发展“显政绩”与生态保护“隐政绩”的关系。这些客观存在的现实情况,造成个别地区和部门思想上从一开始就有畏难、消极情绪,导致态度上等待观望,行动上慢作为、不善为,甚至不作为。也有少数部门怕麻烦,出现推诿现象。这实质上是绿色政绩观树得不牢、责任担当不够的外在表现。

    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是攻坚战,更是持久战。在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上,《意见》明确2017年京津冀区域、长江经济带沿线各省(市)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2018年省一级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2020年全面完成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时间表已清晰,责任已明确,需要各个地区和有关部门要以攻坚克难的拼搏意志、只争朝夕的紧迫劲头、敢作敢为的责任担当,积极主动地把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稳步推向前进。

    三是急于求成,急功近利。具体表现在:有的人为地把“山水林田湖”割裂开来,不搞生态本底调查,或者各搞各的,忽视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基础性、系统性的调查与认证;有的沿袭原有的思维定式和行为惯性,不重视前期准备、过程积累和制度配套,而是指望一蹴而就完成任务;有的不深入研究地区实际,而是照搬试点经验,依葫芦画瓢,划完了就以为工作做好了,与严守红线的制度设计缺少衔接。

    有道是“欲速则不达”,要想尽快完成红线划定,必须把握好重点、掌握好节奏,扎扎实实地加以推进。山水林田湖是一个有机整体,红线划定需要通盘考虑、统筹兼顾到方方面面。强化责任落实和分工协调,系统解决各种矛盾问题,有重点、有步骤地加以推进。划定过程中,在确保按时完成任务的同时,要坚持时间服从质量的原则,深入研究,充分论证,做好生态本底调查,确保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准确性和科学性。划定和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也是一个有机整体,划定的同时也要做好配套制度的衔接,构建起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制度体系,用最严格的制度确保不能越雷池一步,否则就受到惩罚。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是一个长期过程,需要我们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坚决打好持久战。

    四是把生态保护红线与经济发展对立起来。生态保护红线是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划定后要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对于这些明确而严格的要求,有的认为落实起来会影响当地的项目投资,会拉低经济增速,不利于地方经济发展。这种认识是错误的。发展是一个有机系统,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就是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的健康发展。如果生态保护过于薄弱,就不可能有更大的发展。严守生态红线并不是不要发展,而是通过生态保护补偿等系列制度的配套,实现地区之间的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协调发展。

    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就是留住绿水青山的战略举措,就是为子孙后代留下金山银山,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我们一定要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衔接配套有关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为我们的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清的美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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