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环境管理工作中,环保宣教工作只是其中一部分,然而却是必不可少和极为核心的一部分。过去由于对环保宣教工作的重要意义缺乏正确认识,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环境管理工作的发展。笔者认为,环保宣教工作至少有以下3个方面的重要意义。
第一,开展环保宣教有利于发现工作中的问题,找准工作的方向。在实际工作中,不少人将环保宣教片面地理解为做广告。一些人甚至认为,宣教就是自我表扬,进而不愿意主动宣传。这些观点的形成,主要是对环保宣教工作缺乏正确的理解。
从客观上看,宣教工作是对既往工作经验、做法的宣传推广,带来的扩散式效果是宣教的必然之义。但如果从环保宣教的具体内容出发,我们不难发现,宣教的前提是对既往工作的总结和反思,对已有经验的提炼和提升。在开展宣教过程中的总结反思,必然促使我们去思考环保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进一步调整工作思路。
同时,环保宣教工作将环保工作以报道、总结等形式推向了社会,避免了环保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闭门造车困境。在以媒体为中介的互动反馈中,能够更好地优化环保工作,提升环境管理工作的实效。
第二,开展环保宣教工作有利于形成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凝聚环境保护的社会合力,更好地提升环保工作。环境问题从来不是一小部分人的问题,保护环境也不仅仅是环保局的工作,要从根本上解决环境问题,需要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参与。
开展环保宣教工作,有利于发现工作中的薄弱点,发现环保部门想为而无法作为、想管而无法管好的管理困境和权力盲区,进而推动相关部门共同思考,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事实上,也正是环保宣教工作的积极开展,才有了从原先“九龙治水”到如今“河长制”的重要转变。
同时,环保宣教工作还承担着唤醒和培育社会大众环境意识的职责。只有切实加强环保宣教工作,才能促使社会大众形成良好的环保理念,将环保作为个体的自觉行动。即便是从行政执法的角度而言,环保宣教工作也意义重大。对于各类污染源企业的负责人而言,只有不断增强这部分人员的环保理念,实现从不敢违法、不能违法到不想违法、不愿违法的转变,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各类环境违法问题。
第三,环保宣教工作对先进经验做法的报道,有利于转化成环境管理工作提升的动力。“索物于夜室者,莫良于火;索道于当世者,莫良于典。” 环保宣教工作,尤其是对于优秀经验、做法的总结工作,某种意义上正是在编撰典籍。
一些地区、部门中的优秀经验和做法,通过环保宣教工作,可以给其他地区、部门解决类似环境问题提供借鉴。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区域性经验也可能上升为全国性做法,更好地提供管理指导。
此外,环保宣教工作也将给被宣传、被介绍对象更大的工作动力。对于优秀经验做法的宣传推广,客观上是对经验创造者工作的肯定和褒扬,不管是集体还是个人,都会希望维持甚至突破已有荣誉,创造更好的工作成绩。环保宣教工作无形中成为这部分人工作前进的动力和鞭策,将更好地推动环境管理工作的提升。
环保工作不仅仅要抓好环境管理工作,也要抓好环保宣教工作。只有一手抓管理、一手抓宣传,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心环境质量、人人参与环境保护、人人抵制环境违法行为的良好氛围,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环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