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成本的意义被如此凸显,还与我们所形成的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导、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的政策体系密切相关。既然我国经济运行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根源主要不在于周期性因素和总量性因素,而在于结构性因素,那么,从供给侧和结构调整上找出路,自然成为宏观经济政策新的着力点。进一步说,既然造成结构性失衡的根本原因在于体制机制障碍,那么,以改革的办法实现供求关系新的动态均衡,无疑成为宏观经济政策新的落脚点。降成本,就是同时落实供给侧和结构调整的新着力点,以及以改革的办法来实现供求新平衡的新落脚点。
从去年有关“三去一降一补”五大任务的操作实践看,相对于其他四个方面,降成本可能是含金量最高且最易取得实效的一个重要抓手。这是因为:
其一,降成本是天然的供给侧行动。众所周知,在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平衡式中,举凡涉及成本的因素如消费、储蓄、税收,都在总供给一侧。那么,与降成本有关的行动,也一定发生于供给一侧。
其二,降成本是天然的结构性调整行动。常识告诉我们,成本从来都不是独立发生的。当我们使用成本二字时,总会联系到其他因素,说明是相对于什么的成本,或是为了取得什么样的效益或利润而发生的成本。既然成本总要与其他相关因素绑在一起,作为一个整体系统的构成因素同其他相关因素之间呈现此消彼长的关系,那么,与降成本有关的行动,一定是落在结构性调整上的。
其三,降成本是天然的改革行动。道理非常简单。降成本,无论涉及的是居民消费、居民储蓄,还是政府税收,均属于重大的利益格局调整,很难单纯通过政策层面的安排或设计加以实现,必须付诸改革才可能实现。既然降成本总要以改革为前提,那么,与降成本有关的行动一定伴随着改革的规划与实施。
从上述分析中,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降成本是天然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行动;有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一定会有降成本的操作;降成本的操作只有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推进中才能真正落到实处,两者如同一对孪生姐妹,如影随形,亦步亦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