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夹杂随处可见
乱用滥用不合规范
翻开近日的一份报纸,随处可见字母缩略词的踪影。在某版面上,两个新闻标题尤其醒目:《央行上调逆回购和MLF操作利率》《P2P网贷成交量连续两月下滑》。前者在行文中交代了MLF指的是“中期借贷便利”,后者则通篇都没能对P2P(网络借贷平台)作出必要解释,这让对财经领域不熟的读者有些摸不着头脑。
除了纸媒,电视也不例外。“一换到体育频道,NBA(美国男子职业篮球联赛)、CBA(中国男子职业篮球联赛)、KHL(大陆冰球联赛)等不绝于耳;一转到财经台,C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PPI(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等就纷至沓来。”武汉大学文学院副教授阮桂君认为,主流媒体使用外语词而不加注释,是不合乎规范的。
与此相比,一些情况下夹杂外文则显得“情有可原”。南京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学生小王告诉记者:“工作或研究时,如果用‘脱氧核糖核酸’代替‘DNA’,或是用‘聚合酶链式反应’代替‘PCR’,既不好说,也不好写,反而会带来一些困扰。”
信息交换爆发增长
语言接触不可避免
“中外夹杂的现象,自现代以来就普遍存在,其中的原因既古老又新鲜。”国家语委副主任、教育部语用司司长姚喜双分析,古老,是因为凡是有语言接触,外来词就不可避免;新鲜,是因为现代以来,我们与国外的接触既频繁又快速,必然会通过新词语反映出来。
语言是有生命的,在对外来词的吸收上,往往有这样几种方式:纯音译借词,如咖啡(coffee);中西合璧式的词,如X射线、维生素C;义译词,如:蜜月(honeymoon)。“在全球性的信息交换爆发式增长的今天,很多时候新词语还没来得及翻译,专业领域和媒体就直接将外语词形拿来用了。”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研究员王敏表示。
“不少人觉得,使用中文时夹杂着外文是一种时尚。”北京语言大学人文学院教授石定果认为,这既是文化不自信的体现,也不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勇于交流本土吸收
树立语言文化自信
对于外语词的使用,事实上早有规范。《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汉语文出版物中需要使用外国语言文字的,应当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必要的注释;《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使用国际组织外文名称或其缩写形式,应当在第一次出现时注明准确的中文译名。
“我们应该以科学态度对待外语词,既要敢于交流、不断吸纳,又要将其本土化,而不是盲目堆砌、无条件吸收。”姚喜双表示,要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区分不同情况加以积极引导和规范。
当前,常态化的管理正在发挥作用。我国外语中文译写规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以来,夹杂使用外语词的现象正在逐渐减少;即便使用,括注中文译名的方式也正逐渐增多;在政府公文等正式文本中,中外夹杂的现象也在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