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在网上给父亲买了箱酒。打开一尝,父亲眉头一皱,“假的”。网购买到假货不是新鲜事,甚至有消费者觉得这是“正常的事”。假货无所不包、层出不穷,从简单的鞋、包、衣,到大一点的电器、家具,只有想不到的,没有造不出的。
假货像风像雨像雾霾,执法部门重视了,打击一阵,就少了,过一段时间,抓得松了,又死灰复燃,而且制造假货呈现出地域化、专业化的特征。
笔者一个朋友在一大型购物网站专职打假。他的体会是:“痛恨假货的人急死,执法办案的人累死,消费者哭死,违法犯罪的人爽死。”消费者维权成本高、网站打假成本高、司法机构执法成本高,只有造假售假者成本低。
据媒体报道,阿里巴巴有2000人的防假打假团队。2016年投入10亿元,共排查出4495条销售额远超起刑点(5万元)的制售假线索,但能够确认有刑事判决结果的仅33例,判实刑者仅仅10人。数据虽不具代表性,但已能说明打假成本之高了。
其实,每一次判罚都是一场法治教育。不管什么原因,当法律的筛子过宽、眼口过粗,当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违法犯罪者得不到应有惩罚,就无法形成强大震慑力,就容易形成破窗效应。
俗话说,不见棺材不落泪、不到黄河不死心。酒驾拘留、醉驾入刑,彻底刹住了酒驾、醉驾之风,挽救了无数人的生命。只有制假售假链条上的每一个违法者都受到应有处罚时,假货才会从根本上得到遏制。
打假要见效,只有加大惩治力度,提高违法犯罪的成本。违法成本上去了,社会的运行成本才能降下来。从更高层面上说,法律有尊严,才能让人敬畏,社会才会向更高层面的公平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