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中国经济年鉴社联合腾讯社会研究中心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这份名为《创意者经济:“互联网+文创”的新时代》的报告。
3月26日,中国经济年鉴社联合腾讯社会研究中心发布《创意者经济:“互联网+文创”的新时代》。 中新网程春雨 摄
随着《甄嬛传》、《小时代》、《花千骨》等热门IP纷纷被翻拍为影视作品,改编成网络游戏,并取得不错收视率、票房和收益。近年,热门IP授权费从几十万元一路被炒到上千万元,甚至有一些网络大咖的作品还没有写完,改编权就已经被买断。明星IP所在的公司估值不断被炒高。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涉及影视领域的并购达76起,涉及资本2000亿元。其中明星成立壳公司,上司公司高价收购成为资本市场浪潮。
近年来我国互联网和文创企业对热门IP的追逐甚至到了连企业自身都感到害怕的地步。为了应对日趋上涨的热门IP价格,部分视频平台开始了自制内容探索,鼓励原有的UGC与PGC相互合作,向PGC内容进行转化。
“目前炒作的IP,其背后大多没有形成一个有着较大稳定价值观,从而也就没法实现稳定的情感认同,很难实现持续发展,高价炒起来的只是昙花一现。”报告称,随着资本日益成为影响文创企业核心要素,编剧、导演等各个环节出现资本绑架的状况,在资本回报要求下,产品制作周期被大幅压缩,抄袭、同质化和过度商业化现象越来越多,产业组织方式也出现了许多问题。
报告就指出,盗版侵权仍是阻碍我国原创能力提升的重要因素。盗版侵权的形式更加多样,以深层聚合链接、广告屏蔽、云盘、虚假宣传等为代表的盗版侵权形式较之于传统的盗版侵权形式更加多样、更难以监控,对正版的威胁也更大,损害了整个市场的利益。
如,一般网文作者很难得到版权授权的收入,其主要收入来源于消费者在正版内容上千字三五分的付费阅读,一旦内容盗版,原创作者将颗粒无收。原创视频作者的收入则主要来源于与视频网站的点击分成,这一点击分成主要来自于贴片广告费用。而盗版或广告屏蔽之后,仅靠制作过程中的植入广告,一般难以满足中小工作室的原创需求。
报告建议,进一步精细化立法强化原创者权利,建立更完善的反盗版机制与技术应用体系,构建更加完善的“司法—行政—市场”合作机制。从企业商业模式创新着手,在优化用户体验的同时,实现更加多元化的正版收入,减少用户消费文创产品的经济负担。同时,利用已经趋于成熟的大数据技术和日益兴起的人工智能技术、区块链技术等,从技术端入手强化正版的源头管理,提高盗版的识别能力,提高通知删除的效率,提高反盗版的行政执法能力。
我国目前仍没一个诞生于互联网时代的,具有国际影响力的IP,也没有建立起符合产业规律的现代产业体系。但报告预计,未来的中国文创产业,其创意的最大来源可能是个人创意者和以工作室为代表的小微创意企业的崛起。目前,网络大咖、自媒体中不断涌现的一些个人品牌甚至已经超过了企业的品牌现象。
为更有效地促进文创小微企业和个人创意者的发展,报告还建议,要解决好困扰文创小微企业和个人创意者的融资问题,并借助大企业的开放平台为他们赋能和提供良好的培训;尽快建立起符合“互联网+文创”时代版权快速流转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