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志远介绍,海南省主要河流湖库水质优良率为90.8%,城市(镇)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9.4%,海口市更是在全国74个考核城市中持续排名第一。
海南省生态建设以“增绿”“护蓝”为重点。2016年,全省完成林业生态修复及恢复面积11.9万亩,“绿化宝岛大行动”完成造林15.1万亩,在西南沙岛礁累计植树达200多万株。
同时,为保护海南1823公里的黄金海岸和“海南蓝”,海南多次对海岸带保护与开发进行专项检查。陆志远说,海南对检查中发现的805宗违法违规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收回岸线土地8765亩。
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不仅要保护自然生态环境,也要治理“城市病”。2015年以来,三亚市在全国较早开展“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下一步“双修”将在全省铺开。
海南省充分运用特区地方立法权,着力构建生态环境保护法规体系,近3年出台30多项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法规规章,以立法的形式严守不可逾越的生态高压线,最大限度地巩固和扩大生态环境保护成果,为守住海南生态底线提供了“钢牙利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