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中国净化门户网! 会员服务| 无图版| 手机版|
您好,欢迎! 隐身 | 商务中心 | 资金0 | 积分0 | 退出
用户名:  密 码:  注册 忘记密码?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新闻 » 正文

几家欢喜几家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9-04  浏览次数:672
核心提示:中国石油经济技术研究院近日透露, 今年我国天然气需求总量预计2061亿m3,缺口约136亿m3。图为中石化华北分公司大牛地气田第一采
中国石油经济技术研究院近日透露, 今年我国天然气需求总量预计2061亿m3,缺口约136亿m3。图为中石化华北分公司大牛地气田第一采气厂的天然气外输装置。
胡庆明摄
 

◆渠沛然

9月1日起,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的通知,我国将实施新一轮的天然气价改,非居民用气存量天然气门站价格上调0.4元/m3,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不作调整。这也是我国自2013年后,第二次调整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

对供热和发电企业有何影响?

会削弱投资积极性,相关政策未出台落地

通知规定,对供热和发电企业的影响问题将通过理顺供热和发电价格、地方政府给予适当补贴以及对个别确有困难的企业给予适当气价优惠等方式统筹解决。但从实际情况来看,目前各地方政府尚未出台相关政策。

多家天然气发电企业表示,2013年实施价改后,个别地区虽采取给予适当补贴、税收优惠或提高上网电价等政策,但目前天然气发电项目仍利润微薄甚至亏损。此次天然气价改刚实行,政府部门还未有相关补贴或优惠政策出台。

业内专家认为,近年来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利用率提高,加之页岩气等非常规天然气开发提供的气源保障、余电上网壁垒逐渐消除,以及个别地区政府补贴政策出台等利好因素,吸引众多地方政府和各类企业纷纷涌入燃气发电领域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此次气价上涨后,若政府部门不能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各方面对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投资积极性或受影响。

湖南某业内人士表示,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能源利用率可达85%,并且长沙地区对新建项目设备给予补贴,但上网电价低、气价成本高,目前运营的项目也仅保持在盈亏持平状态。此次气价上涨,气价补贴、上网电价上调等政策还未出台落地,在一定程度上也会抑制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投资的热情,一些项目或因此搁置。

车用市场波动大不大?

涨价对CNG影响不大,LNG车用市场的影响暂不明朗

气价调整后,车用气价格相当于汽油价格的60%~70%左右,价差虽有缩小但仍具有竞争优势,需求有望较快增长。对出租车行业来说,气价提高后车用气价格与成品油价格相比,仍具有明显优势。

据悉,当前国内大多数省份CNG(压缩天然气)的价格受到当地物价局调控,预计CNG车用价格涨幅不会太大。

但对LNG(液化天然气)车用市场而言,此次价改对LNG原料气价格放开,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因此具体调整幅度暂不明朗。

据了解,进入2014年以来,由于上游LNG产能的爆发式增长,LNG市场出现明显的供过于求,2014年4月~7月,价格始终在低位徘徊,对于LNG车的发展略有利好,但目前还无法确定对LNG车用市场的影响。

中国道路运输协会名誉会长姚明德认为,LNG车用价格,如果是柴油价格的65%左右尚可盈利,再高的话就难以经营了。

多位业内专家也表示,如果存量气LNG工厂受成本压力牵制,最终选择上调产品价格的话,车用市场走势可能不会乐观。

LNG能否更理性?

LNG产能过剩,涨价将引导企业理性投资

多位LNG企业人士及市场相关人士表示,新一轮天然气价改后,存量气LNG工厂的成本压力将大增,而增量气工厂受益,将会缩窄与存量气工厂的气源成本差。仍有存量气指标的LNG工厂原料气价上调基本成定局,成本上涨将带来巨大的压力,如何顺利将这些压力疏导至下游至关重要。

部分市场人士认为,鉴于目前LNG产能过剩、下游承受能力不强的局面,将上游原料上涨的成本转嫁至下游的难度较大。

从国家整体能源战略的角度考虑,理顺天然气价格关系、推进天然气整体市场化的进程,是必走的一步棋。天然气价改是其中的重要一环,到“十二五”末实现非居民增量气和存量气价格并轨的目标不会改变。这意味着,2015年的天然气价改或仍将如期到来,届时LNG工厂的整体成本压力将进一步加大。

“国家希望通过价改引导下游合理利用天然气,助力产业结构调整,避免某一产业的过度投资,在后期形成产能过剩。从LNG工厂的情况来看,至少在短时间内,LNG已出现了供大于求。利用企业趋利避害的特性,适当引导投资方向,或许是国家政策的目的。对于在建和拟建LNG工厂的投资商来说,在后期布局或投建LNG工厂需考虑更多因素,投资需理性。”安迅思天然气分析师陈芸颖说。

对非常规天然气信号积极

提高气源方的开采积极性,对覆盖成本有积极作用。

通知指出,进一步落实放开页岩气、煤层气、煤制气出厂价格政策,需要进入管道与国产陆上气、进口管道气混合输送并一起销售的,供需双方可区分气源单独签订购销和运输合同,气源和出厂价格由市场决定,管道运输价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而在2013年国家发改委的价改调整通知中,页岩气、煤层气、煤制气如果进入长输管道混合输送并一起销售的(即运输企业和销售企业为同一市场主体),需要执行统一门站价格。

此次价改体现出国家对非常规天然气价格政策的态度转变,即取消价格限制和监管,促进页岩气、煤层气和煤制气等非常规天然气的发展,将价格完全交由市场决定。

供需双方可区分气源单独签订运输合同,管道运输价格按有关规定执行的规定则有利于推进管道向第三方开放,因此供需双方只需向负责管道运输的企业支付管输费用便可。

“页岩气、煤层气等非常规天然气出气量并未达到规划规模,在规模化之前相关企业成本较高。以页岩气为例,目前国内页岩气勘探开发成本较高,这导致气源价格远超于气源出产地区的市场承受能力,若执行统一门站价格,气源方无法接受。此次放开价格限制有利于页岩气的下游拓展,将气输送至价格承受能力较高的地区,反过来可以提高气源方的开采积极性。总之,天然气终端价格提升、市场化定价机制对非常规天然气开采企业未来覆盖成本有积极作用。” 安迅思分析师颜石表示。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2012-2013 成都智能环保网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成都威德隆智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备案号:蜀ICP备18006642号-1 | 流量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