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中国净化门户网! 会员服务| 无图版| 手机版|
您好,欢迎! 隐身 | 商务中心 | 资金0 | 积分0 | 退出
用户名:  密 码:  注册 忘记密码?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新闻 » 正文

27省份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5-12  浏览次数:418
核心提示:5月10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在京召开5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有关情况。国家卫生计生委基层司副巡视员刘利群在会上
 5月10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在京召开5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有关情况。国家卫生计生委基层司副巡视员刘利群在会上表示,全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已有27个省(区、市)印发了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性文件或实施方案。

  2016年5月,国务院医改办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标志着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全面启动。2017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目标是:在全国85%以上的地市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人群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力争实现贫困人口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覆盖。

  过去几年,全国通过“5+3”培训模式培养了3.7万名全科医生,但现有全科医生不到21万人,与满足卫生服务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刘利群表示,解决人才问题,重点有三方面:一是加大全科医生培养力度,已经启动实施全科医生“5+3”规范化培训和“3+2”职业助理全科医师培养;二是加强在岗人员培训,基层医疗卫生队伍有300万人,要对他们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三是发挥其他渠道医生的作用,比如鼓励医生多点执业,鼓励退休医生经过一定的培训,加入签约团队中,为老百姓提供更好的服务。

  刘利群表示,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重点要解决好“两个积极性”问题。一是要调动群众参与签约服务的积极性。鼓励各地结合实际,为签约居民提供预约门诊、优先转诊、慢病长处方、家庭护理、健康管理等差异化服务措施。二是要调动医务人员开展签约服务的积极性。完善绩效工资制度,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充分发挥绩效分配制度的正向引导作用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2012-2013 成都智能环保网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成都威德隆智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备案号:蜀ICP备18006642号-1 | 流量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