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1日,国家总局发布关于1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7年第54号)。通告称:安徽快乐真棒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交通店销售的标称安徽浩大淀粉加工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红薯粉丝,铝的残留量(以干基计)检出值分别为285.1mg/kg和274.3m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200mg/kg)分别高出42.6%和37.2%。检验机构为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安徽省局立即组织淮北市局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淮北市局接到不合格报告后对该企业监督抽检不合格情况进行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
抽样编号为GC16000363856的不合格食品(红薯粉丝),标识生产企业为:安徽浩大淀粉加工有限公司,标识生产日期为:2016-11-01,不合格项目为:铝残留量(以干基计)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该企业共生产该批次产品150公斤,销售150公斤,无库存,具体销售流向为安徽快乐真棒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后召回140.17公斤,被市局依法没收。抽样编号为GC16000363857的不合格食品红薯粉丝,标识生产企业为:安徽浩大淀粉加工有限公司,标识生产日期为:2016-9-22,不合格项目为:铝残留量(以干基计)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该企业共生产该批次产品150公斤,销售150公斤,无库存,具体销售流向为安徽快乐真棒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后召回116.15公斤,被市局依法没收。
经排查,该公司称造成二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是员工称量操作有误,导致硫酸铝钾添加量超过使用限量;另外收购的红薯粗淀粉中含有铝,企业没有进行检测和加工过程控制造成产品铝含量超标。针对不合格原因,企业采取了整改措施:一是对相关员工进行相应处罚。二是严格控制原辅材料采购,并对基地收购点进行专人专职定点监督采购及加大相关项目的检测,保证源头的食品安全问题。三是完善公司生产管理控制环节,严控公司原辅料的使用及称量器具的校正及使用,加大对产品抽检力度,严格杜绝此事的再次发生。企业于2017年1月进行停产整顿,并提交整改报告。2017年4月18日,该公司委托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红薯粉丝”产品进行检验,结果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76.6mg/kg”。
淮北市局于2017年3月17日对安徽浩大淀粉加工有限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违法所得548.08元,罚款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