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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银行乌市分行未监督信贷用途 被新疆银监局罚款25万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5-19  浏览次数:453
核心提示:,中国银监会新疆监管局发布对华夏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的行政处罚。华夏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的主要负责人为杨建彬,该行存在流动资金贷
 ,中国银监会新疆监管局发布对华夏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的行政处罚。华夏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的主要负责人为杨建彬,该行存在流动资金贷款业务中未严格监督信贷资金用途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华夏银行乌鲁木齐分行被新疆银监局罚款25万元)

  张智担任华夏银行乌鲁木齐分行中小企业业务专营部客户经理期间,应对该分行在开展流动资金贷款业务中未有效监督信贷资金使用情况承担直接责任。王立华担任华夏银行乌鲁木齐分行中小企业业务专营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期间,应对该分行在开展流动资金贷款业务中未有效监督信贷资金使用情况承担直接管理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八条,中国银监会新疆监管局决定,对华夏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罚款人民币二十五万元,对该分行中小企业业务专营部客户经理张智罚款人民币一万元,对该分行中小企业业务专营部副总经理王立华罚款人民币二万元。

  附公告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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