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很多地方都在积极开展生态红线划定工作。河北省石家庄市日前通报了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初步结果,超过1/4的国土面积被划定为生态红线保护区。
生态红线的划定,是我国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重大制度创新,体现了国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构建国家生态安全格局的坚定决心,也是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推动绿色发展的有力保障。结合今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笔者认为,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既要有顶层谋划,又要有方法创新;既要注重政府引导,也要注重全民认同。具体而言,需要做到“三个坚持”。
一是坚持对立统一规律,认清发展与保护之间本质上的一致性。要正确认识生态红线制度创新,在对立统一规律的指导下把握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不能把两者割裂开来,更不能把两者对立起来。发展的前提是保护,没有保护的发展一定是不合理的、不科学的。保护不是限制发展,而是为了更好地发展、更迅速地发展。同时,保护本身也离不开发展。发展能够为保护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技术支持,只有通过发展才能更好地解决环境问题。习近平总书记近年来多次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只有自觉坚持辩证唯物主义的对立统一规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创新才能更加科学、更加理性。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