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完善区长为总河长、副区长为副总河长,河流流经区域主管部门为河长的领导小组,明确各级河长的职责,全面建成区、镇(办)、村(社区)河长制三级管理体制。完善河长制实施方案,将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和管控等内容纳入全面推进河长制实施方案中,严格河道管理监督考核,确保河长制落地见效。健全完善辖区河、农灌渠名录,完成北川河11公里、湟水河22公里各村(社区)河道界址划分,制作河长公示牌,明确三级“河长”主体责任、监督职责和任务范围、工作标准,建立全覆盖的“河长”网络体系。
同时,加大对西川地区村庄集中供水饮用地下水的大堡子镇吧浪、朱北、严小、汪家寨、鲍家寨5个村水源地保护。积极开展湟水河(城北段)、北川河流域内排污口排查、封堵、整治,建立巡查机制,并加强河道砂石资源专项整治工作,做到区辖湟水河(城北段)、北川河流域800米范围内无砂石采挖、堆料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