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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小便宜”暗藏“大陷阱”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03  浏览次数:744
核心提示:借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定买真退假、虚假下单收货写评论就能挣钱、花一元博得价值几千元甚至几十万元商品这些五花八门的所谓网上致富
 借“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定买真退假、虚假下单收货写评论就能挣钱、花一元博得价值几千元甚至几十万元商品……这些五花八门的所谓网上致富门道,看似占了网购的“小便宜”,实则得不偿失,有的甚至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半年退货10起

  网购“后悔权”带来逆向新骗局

  “在阿迪达斯实体店买双鞋,800多,回头在网上找一模一样的才400多。我又在网上买了双,然后把实体店的退了。有人说,网上的是便宜可能是高仿的,我说没事,我把网上买的退给实体店了……”

  这个曾经在网上流传很广的段子如今有了“新版本”,不过主角因涉嫌诈骗被警方抓获。

  “我刚收到货试了一下,发现这副耳机根本无法使用。”

  几个月前,四川成都一名男子向京东客服投诉,声称自己购买的售价5000多元的某名牌耳机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要求全额退货退款。京东商城受理了该男子全额退货退款的申请,并根据相关流程将退货商品送至商家检测。

  就在商品检测期间,京东商城通过对西南逆向处置中心高值奢侈品退货数据分析发现,该男子先后9次购买同型号耳机,并以同样理由退货投诉。

  “我们对该账号的订单进行监控,而逆向返还的耳机检测结果显示非‘厂家产出产品’,我们初步确定该客户涉嫌诈骗,并向成都市新都警方报案。”京东西南区防损部闫建录表示,消费者退回的货品包装盒没换,内部商品却被调换成外形一样但材质甚至触感都很劣质的山寨货。

  成都市新都警方接到报案后,通过网侦大队数据锁定了有劣质耳机购买记录、二手网站交易记录和多次京东退货记录的薛某。

  4月28日,民警在薛某亲戚家将其抓获,并在薛某家搜到高端耳机和购买小票,薛某对自己以调包方式盗窃耳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第一次很紧张,发现很容易,后来就收不住手了。”20岁出头的薛某在审讯室后悔地说。他用300多元的山寨货,调包5000多元的真货,然后在二手交易平台以3000元的价格卖出,半年获利2万余元。

  工商总局发布的《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已于3月15日正式执行。该条例明确规定,网络商品销售者应当依法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

  “这也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负责该案件的唐鑫警官表示。

  唐警官告诉记者,近两年他经办的网购调包诈骗案有增多的趋势,调包的商品以奢侈品和高端的数码设备为主,调包手段大同小异,或是用仿冒品调包正品,或是调包内部零件伪装未拆封的迹象,大都是恶意利用七天无理由退换货规则。

  然而,调包行为持续了半年,电商平台为何没有及时应对?

  对此,京东西南公司公关部席大伟表示:“京东是一个很大的平台,所有的商品遇到退货,由配送员收回。配送员只要确认发票、物品完好、吊牌都在,就会收货。货品会返还给供货商,供货商发现有问题直接反馈我们,拒绝我们退货。我们也是受害者。”

  配送员无法把关真伪,退货评定耗时费力,加之电商每日交易数据量大,电商面对这种逆向新骗局稍显迟钝。

  对于消费者担心的被退回的假货会不会进行二次销售问题,席大伟称,消费者七天无理由退回的商品,快递员上门取件后,会被退回到京东逆向处置中心,由专业人员进行严格检测,符合条件的商品会被退回商家,而其他商品则会被销毁,确保不会再流入市场。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规则被恶意利用,伤害的是电商和消费者双方。频发的案件,提醒电商要优化退换货的内部流程设计,缩短检测周期,提升检测水平。同时他还建议,电商可通过暂时冻结退款的方式,预留充足时间鉴定退货真伪。

  第一案一审落槌

  “刷单入刑”专治“小聪明”

  日前,杭州市余杭区法院一审宣判一例“刷单入刑”案。据悉,这是全国首例组织刷单炒信被判刑的案件,组织者李某被法院认定为犯非法经营罪。

  2013年2月,李某创建“零距网商联盟”网站,并利用聊天工具建立平台,吸纳会员参与刷单。会员为淘宝卖家,须缴纳300元至500元不等的保证金和40元至50元的平台管理维护费及体验费。案发时,平台有会员近1500名。

  记者获悉,李某的刷单平台的流程为:刷单者悬赏任务点,刷手通过聊天工具联系“卖家”接受任务;刷手到“卖家”店铺虚假下单并支付款项,“卖家”发“空包”;刷手虚假收货并给予好评、收取90%任务点,剩余10%被平台抽取;“卖家”将刷手支付的款项返还给刷手,刷单完成。

  据此案主审法官俞潇介绍,为避开电商平台对虚假交易的监管,该网站还要求刷手浏览相关商品页面一定的时间,与“卖家”通过“旺旺”就商品情况、价格等进行交流,甚至还有专人向会员提供发空包服务,以完善虚假交易的流程,最后再更换支付方式返还钱款、完成刷单,伪造进行实际交易的假象。

  “平台还向没有时间做‘任务’的会员出售任务点,实现另一种形式的牟利。”俞潇说,为维持运转,该网站规定会员必须达到在线时长、刷单量等要求,才有可能在退会时收回之前缴纳的保证金。

  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2月至2014年6月,被告人李某共收取平台管理维护费、体验费及任务点销售收入逾30万元,另收取保证金共计50余万元。

  通信管理部门还查明,该网站不具备获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条件。这被法院认定为违反《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法院一审审理认为李某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明知是虚假信息仍通过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扰乱市场秩序,且情节特别严重。法院当庭宣判,李某因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90万元。连同此前李某因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法院予以并罚,决定对李某执行有期徒刑五年九个月,并处罚金92万元。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曾表示,“炒信”已呈现职业化、专业化等特点,对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的危害日渐突出。

  “过去打击刷单炒信主要靠行政处罚,但罚款上限仅20万元,一些不法商家有恃无恐。余杭区法院第一次将组织刷单者判刑,对刷单炒信相勾连的违法犯罪行为,势必将形成震慑,进一步净化电子商务环境。”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罗浩说。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助理研究员周辉认为,网店经营者要树立正确的“经营观”,“潜规则”或许能带来一时利益,但长远看要靠产品和服务质量。“现在要做的是,进一步提高‘耍小聪明’的违法成本,让商家能够公平竞争。”

  转战小平台

  “一元购”改头换面变相博彩

  号称花一元就能博得价值几千元甚至几十万元商品的“抽奖式购物”平台一度风靡网络,多家大型电商、互联网企业涉足。记者近期调查发现,由于这种“一元购”涉嫌非法博彩,经媒体曝光后,已从一些大型电商平台退出,如网易已关停旗下“一元夺宝”和“一元购”等夺宝类平台,其中“一元夺宝”的官方网站已变更为“易商城”,只有5款商品在售。与此同时,这种“抽奖式购物”转战小平台。记者仅在苹果应用软件商城搜索“夺宝”“一元购”等关键词,就有百余个结果,其中绝大多数为个人开发的应用软件。

  记者在随机打开的几个平台发现,曾经的“一元购”纷纷改头换面,许愿夺宝、梦想云购、夺宝高手等名称五花八门。和大平台类似,参与抽奖的商品大到汽车小到充值卡,游戏规则几乎一致,花最低一元钱获抽奖号码,平台按照一定算法揭晓结果。

  据记者调查,这些个人开发的小平台为吸引流量花样百出。几个小平台互相合作,拉客户,给佣金,后台操控。记者加入几个玩家QQ群,每天收到上百条信息,群内都是推荐介绍“靠谱”的借贷平台、新出的手机应用软件等。福建网友王先生在玩家QQ群中发布信息称:“夺宝平台要扩大市场,需要客户来玩。如要合作,可开前后台,自己拉人到前台玩,后台操控,每天结算佣金,客户买多少单你就赚多少单。”

  过去那些在大平台亏了本的人纷纷转入这些小平台试图翻本。一位长沙网友称,去年在某大型平台“一元夺宝”输了25万元,今年年初发现原来的大平台撤销后,就开始涉足小平台,只求赚钱把贷款还了就“上岸”。

  为了筹钱,有的人下载了30多个借贷类手机APP。一位上海网友有35个网贷和高利贷贷款,最近一次以100%的月利率借了15000元。江苏宿迁一名网友因借贷参与“一元购”,拖欠金融贷款逾期未还,以涉嫌恶意贷款合同诈骗被金融机构告上法庭。

  “身边人都知道我是个赌徒,已经妻离子散,工作也丢了,每天网贷催债的电话都打爆了。”上海网民陈先生哭诉,现在就想把输的赢回来后就“金盆洗手”。

  记者调查发现,这类小平台层出不穷,最低只要花2000多元外包给专业公司搭建个系统平台就能运作。有的平台注册资本仅10万元,官网上却陈列着各种豪车。

  这些小平台投资低收益高。在一家名为“五羊夺宝”的平台上,陈列着劳力士镶钻手表等奢侈品,宝马、保时捷等豪车。公开资料显示,“五羊夺宝”是佛山市搜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旗下一元夺宝、趣味限购为特色的专业B2C购物平台。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公司成立于2009年4月,注册资本10万元,由两位自然人股东分别出资5万元成立。记者注意到,截至6月20日,网站上仅宝马7系等4款热门车型已有38.8万多人次参与抽奖,按照每次10元的认购额,这笔收入达到388万多元。

  但记者发现,虽然商品包括豪车豪表,实际上玩家只能抽中充值卡、购物卡等低价值商品。从平台显示的中奖名单可以看到,根本没有人中过豪车豪表,大部分都是手机充值卡之类的低价值商品,一些价值比较高的产品一直处于未开奖状态。

  “平台初期推广主要靠砸钱引流,当用户达到一定量后,就可以躺着数钞票了。”一位平台开发者透露,此前一些大平台主要通过商品溢价赚差价,现在的小平台商品主要是充值卡、购物卡等容易变现的商品,平台从买卡方抽成获利。

  据该开发者介绍,平台先低价买入各种卡,再以卡面价值将卡“众筹”卖出去,从中赚取差价。由于这类商品非常容易变现,商家和黄牛会以一定折扣进行回收,“即便众筹不出去,也可以倒手重新变现。”

  多位玩家表示,中奖的手机充值卡和京东E卡可以通过奖品回收变现或对账户充值。一位同时为多个夺宝平台回收充值卡的服务商透露,有的平台规定回收价格不能超过卡面额的一定比例,推广还能取得佣金,根据收卡面值的3%计酬。

  通过后台生成大量虚拟用户参与抽奖仍是一些平台惯用的伎俩。“他们会设置定时奖品回收机制,从而加快开奖时间以实现最大盈利。”一位程序员告诉记者,这类产品往往设定内部账号中奖程序,有款“一元购”产品曾出现过一个账号中奖多达232次。

  陕西省工商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局长杨宏斌认为,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一元购”更像是一种博彩行为,而不是正规的交易行为。由于中奖信息并不透明,抽奖环节也缺乏公开公正,其各个环节有可能存在严重的欺诈行为。

  据记者了解,“一元购”虽然火热,但几乎缺乏监管。“‘一元购’省略了交易环节,可能是商家规避工商监管行为的一种手段。”浙江省律师协会理事朱炜说,如果无法将其认定为赌博,公安部门也没法管,而民政部门对于彩标和博彩行业的管辖指的是由国家所发行的彩票。

  业内人士认为,目前,可以参照的法律为《反不正当竞争法》,但也存在争议。杨宏斌说,由于消费者在“一元购”上花钱所购买的只是抽奖机会,网站方并没有提供实际的商品或服务,不符合反不正当竞争法管辖的交易行为。有奖销售的前提不存在,工商部门无法以有奖销售这个类别进行管理。

  专家呼吁,对此类网上变相博彩行为应尽快制定相关管理法规,并对相关平台进行相应的执法检查。“‘一元购’模式符合年轻人的网购习惯,容易在低龄网民中传播,在风险大规模爆发前有关部门应该主动介入。”杨宏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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