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个督察组共收到群众举报20343件,受理有效举报15813件,经梳理合并重复举报,累计向被督察地区交办转办13826件。各被督察地区完成查处4869件,其中立案处罚2115家,处罚金额9449.24万元;立案侦查122件,拘留146人;约谈1113人,问责1797人。
其中,四川问责人数最多,达707人;其次为山东问责362人;其余依次为吉林省238人、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9人、浙江和青海两省均为117人、西藏34人、海南13人。
督察组高度重视群众环境诉求,及时转办督办群众举报的环境问题。各被督察地区建立机制、立行立改,加强了边督边改情况的信息公开和宣传报道,省级“一台一报一网”(即省级电视台、党报、政府网站)每天公开边督边改情况,并将群众举报环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逐一列表,方便公众查询。
根据督察安排,各督察组目前正在陆续开展下沉地市督察,并继续受理环境信访举报。督察组下沉地市督察时间10天左右,通过深入现场,重点调查核实省级层面督察聚焦的突出环境问题,并抽查核实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或重复举报问题的查处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