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山西省将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和参保缴费救助、辅助器具免费适配救助、特殊困难帮扶救助等6项措施,努力解决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通过医保改革,山西医疗资源将更多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倾斜,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医保执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平均报销比例达到75%,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部门全额救助。
此外,山西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医保目录内费用实行兜底保障,个人因病住院年度自付额度在县域内最高不超过1000元,在市级医院不超过3000元,在省级医院不超过6000元,封顶额度以外的费用全部由医保基金报销。住院医保目录以外的费用原则上报销85%。
山西省还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特殊救助制度。有基本辅助器具需求的持证贫困残疾人,两年内实现免费适配全覆盖,少数农村特殊贫困人口在个人自付费用方面存在特殊困难可通过民政部门医疗救助帮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