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力度引导险资服务实体
贾飙介绍,今年5月初,保监会印发《关于保险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简称42号文),目前,42号文进展积极,成效已经显现。
一是保险行业加快回归本源,做强主业,保险保障供给能力显著提升,凸显出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功能。二是保险行业服务国家战略、助推脱贫攻坚和民生改善的力度不断加强。三是保险产品结构逐步优化,普通寿险等保障型产品快速增长,短期理财型险种新增缴费同比下降较快。四是保险资金激进投资得到有效遏制,保险资金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和服务实体经济的积极作用得到彰显。
贾飙指出,保监会正不断积极探索和完善保险资金支持实体经济的路径。如在支持债转股、军民融合等方面适时推出相应政策。未来一段时间,保监会将继续加大力度引导保险资金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
事实上,一些险企已在债转股业务和不良资产处置业务先行一步。相关资料显示,平安人寿依托平安综合金融平台,与华融资产等不良资产管理公司合作,通过投资不良资产并购重组基金优先份额参与到不良资产的处置业务中。
光大永明资产管理公司总经理张辉表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参与不良资产处置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对不良资产价值与风险的准确评估和判断上。未来要加强资产负债联动,负债端要逐步优化负债结构,资产端要深化资产配置工作,资产配置标的仍坚持以固定收益类产品为主、股权等浮动收益类为补充,将稳健审慎作为保险资金运用的风险基因。同时,要提升主动风险管理能力、创新风险控制手段。
对于保险资金支持实体经济实施细则和操作流程上,平安人寿研究评估部总经理孙稳存建议,在实施细则层面上,建议由目前的准入清单方式转变为监管制定指导原则并结合负面清单的方式,允许保险公司在满足偿付能力要求的大前提下,在一定范围和规模(比如总资产的1%或类似的比例监管)以内开展自主创新和试错;特别是针对已经被国家确定为长期发展战略的领域,建议放宽对保险资金投资的限制性规定,允许风控措施比较严格的保险公司以独立的市场参与主体身份,自主进行风险识别和风险判断,合理地利用保险资金投资、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
资产负债管理
监管制度建设年底完成
近些年保险业保费收入增速较快,其中寿险高现金价值业务攀升,加上渠道费用增加,导致保险负债端刚性成本增长较快,很多保险公司尤其是中小保险公司今年的资金成本都在6%以上,与之对应,对资金回报的要求较高。
今年7月保监会已就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规则(1-5号)向行业征求了意见,同时对财产保险公司和人身保险公司开展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试评估和量化评估测试。贾飙透露,从目前情况看,各家公司正在积极开展相关能力试评估和测试工作,结果较好,相关工作正在积极有序向前推进。按照计划,资产负债管理监管制度建设工作将于今年年底完成,于2018年起试运行。
张辉认为,未来化解期限错配风险要从几个方面来思考:从负债端来看,要逐步优化负债结构。引导保险公司回归保险产品长期性、保障性的特征;从资产端来看,一方面保险机构可以发挥风险管理能力,通过主动管理风险获取超额收益,但要主动结合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能力、流动性状况;另一方面,在现有市场环境和投资范围下,保险资金可以加大对长期稳定收益资产的配置力度,加大长期股权投资、与优秀产业资本合作。
此外,对于目前另类投资增加的现象。贾飙认为,这是保险资金运用多元化的结果,也是服务实体经济的必然结果。“保监会对整体的大类资产配置有比例上的监管,既要看到另类投资增长有利的一面,同时也要更密切关注另类投资增加引起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增加的趋势。”贾飙称,未来一段时间,保监会将加强对重点公司和重点领域的风险监管,继续加大力度引导保险资金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