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明确,由市委主要领导担任市第一总河长,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市总河长;创新性地将市区18条内河河长上升为市领导担任市级河长;明确38条流域面积200平方公里以上的江河由县(区)领导担任河长。为了能更好地把河长制工作落实到位,将郁江干流细化为三段:右江南宁段、邕江、横县段;西江、郁江干流右江南宁段、邕江、郁江横县段、左江(南宁段)、八尺江、清水河、武鸣河均设置市副河长,协助市河长开展工作。
下一步,南宁市将全面推行河长制,保护河湖生态环境,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市各级各相关部门将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河长组织体系,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保障首府供水安全、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