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的决定(表决稿)》(下称《条例》)中,多种违法行为处罚额度提高,未按规定配备儿童安全座椅、开车打电话等行为将被处罚300元,在实施道路临时停车收费的路段违停的,处罚起点为500元。(10月31日《南方都市报》)
违法受罚,天经地义。而面对车祸猛于虎的严峻现实,重拳出击和严厉惩罚之下,必然取得显著治理效果。但是,重到什么程度,罚到什么程度,还需要多考量,尤其是能不能“一碗水端平”,还需相关配套措施的跟进。
不可否认,提高处罚标准后,必将发挥处罚的威慑作用,使交通违法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但是,加重处罚只是管理手段,并不能成了治理交通违章的唯一手段。所以说,提高处罚标准,更需要进行充分的调研,公开广泛征求民众意见。只有在达成一致的基础上,才能真正达到对交通管理的目的。
所以说,处罚标准的设定,既要看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也要看违法者对处罚的容忍程度。2009年《深圳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的出台,就曾引起许多人的担忧。有网友称条例不考虑“被迫违章”情况有失公允;还有人表示,罚款和普通人的收入情况太不对等。甚至有人倡议:“司机们都开悠闲点、看风景,就算绿灯还有三秒也乖乖停在黄线内,让塞车来得更猛烈些吧。”而此次《条例》又在原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处罚的标准,显然更超出了违法者的容忍程度。因此,新《条例》又一次引发热议,也在预料之中。
再有,随着处罚幅度的提高,执法部门的权力也会“水涨船高”,发生权钱交易的,或发生腐败的可能性也会增大。因此,如何将执法部门及执法者的权力关进笼子,使其做到秉公执法,严格执法,或者说让其不敢越雷池一步,就成了相关部门不能不考虑的问题。
还有,秉公执法绕不过“关系车”、“特权车”。事实上,藐视交通法规的,以及对违章处罚不屑一顾的,往往都是一些“关系车”、“特权车”。打个电话就能将系统中的违章记录消除,甚至一些“关系车”、“特权车”的违章,根本就不会进入违章系统。所以说,处罚标准提高后,保证执法的公平公正,就显得尤为重要,也是对公平执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更是公正执法的又一次考验。
因此,矫治交通违章行为,严格执法和公正执法,往往比“严酷”更重要。只有从根本上打消违法者的侥幸心理,在制度上杜绝“关系车”“特权车”的横行霸道,才能减少交通违章现象的发生,才能达到维护交通秩序的目的,最终达到道路畅通无阻的目的。
文/姚明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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