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已明确省市县乡四级河长近31万名,其中省级河长331人,53名省级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总河长,各地还因地制宜设立村级河长61万名。23个省份提出今年年底全面建立河长制,辽宁、广西等8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明确在2018年6月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
一些地区还根据本地河湖管理保护需要,制定出台地方性法规及问题清单制度、河长巡河制度、河长名单公告制度等政策措施。在河湖面貌改善方面,河湖管护责任更加清晰明确,很多河湖实现了从“没人管”到“有人管”、从“多头管”到“统一管”、从“管不住”到“管得好”的转变。各地积极开展清除河道违章、清洁河道垃圾、消除黑臭水体等专项整治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