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信部、科技部这次决定,为进一步支持新能源汽车创新发展,经国务院同意,决定继续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将通过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实施管理。2017年12月31日之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对其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政策也继续有效。
自2018年1月1日起,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须同时符合四项条件: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符合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通过新能源汽车专项检测,达到新能源汽车产品专项检验标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新能源汽车经销商在产品质量保证、产品一致性、售后服务、安全监测、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等方面符合相关要求。
四部门将根据新能源汽车标准体系发展、技术进步和车型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条件。
全国乘用车联席会秘书长崔东树分析,目前新能源车的电池成本很高,同等配置下新能源车价格偏高,购置税压力相对较大。税收优惠的延续让新能源车相对传统燃油车的综合性价比有所改善。
中汽协秘书长助理许海东表示,按照目前增速,新能源汽车2017年70万辆的销量目标应该可以达成。预计2018年新能源汽车销量增速将达到40%至50%,新能源汽车销量有望首次超过100万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