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企业违法对环境造成污染,环保部门会采取罚款等方式警示。在诸暨,这8家环境违法企业却将罚款的钱用于建设生态警示公园,通过这种方式开展生态补偿,探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新路子。
2017年3月,绍兴诸暨市环保局、检察院、公安局等单位联合对80余家金属加工企业进行突击检查,发现有8家企业存在非法排放含重金属废水污染周边环境等违法行为。在案件查办过程中,8家企业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主动提出替代性修复建议。企业提出这一建议,主要源自2017年8月出台的《绍兴市关于建立生态环境司法修复机制的规定(试行)》。
《规定》明确,涉及生态环境损害的刑事案件发生后,对不符合现场修复条件,且有替代性修复必要的,司法机关应引导、督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书面生态环境赔偿修复协议,依照协议对替代性修复项目的生态环境进行治理,努力恢复生态环境存量和容量,并对积极修复生态环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酌情从轻处罚。
诸暨委托绍兴市科技服务中心进行生态损害赔偿评估。根据评估报告,8家企业共同出资115万元建设生态警示公园,其中89万元用于基础建设,其余用于生态警示展示。公园地址选在店口社区的一座小山下,总占地面积为2783平方米,结合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充分利用城镇边缘空间而建,把原来的垃圾堆放场改建成公园,并命名为“山前生态环境修复公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