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称,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要求到2020年,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等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覆盖,基本完成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高,村容村貌显著提升,管护长效机制初步建立。中西部有较好基础、基本具备条件的地区,人居环境质量较大提升,力争实现90%左右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左右,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管控,村内道路通行条件明显改善。地处偏远、经济欠发达等地区,在优先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基础上,实现人居环境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
《方案》要求,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带领农民群众推进移风易俗、改进生活方式、提高生活质量;建立完善村规民约,将农村环境卫生、古树名木保护等要求纳入村规民约,深化农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提高农村文明健康意识,发挥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等组织作用,鼓励群众讲卫生、树新风、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乱贴等不文明行为。
《方案》还细化强化政策支持、扎实有序推进、保障措施等方面内容,同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