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网站21日消息,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印发《关于核查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和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试点工作是人民银行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部署,维护经济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协助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重要举措,对切实落实银行账户实名制意义重大。一是有利于进一步夯实银行账户实名制基础,为银行核查居民身份证有效性、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真实性提供便捷、有效手段。二是有利于防范单位和个人被不法分子冒名开户,减少因假名、匿名开户造成的经济纠纷和损失,维护社会公众资金安全。三是有利于遏制利用银行账户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洗钱、偷逃税款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
这位负责人表示,为稳妥推进相关工作,此次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和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核查试点将首先在客户办理单位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开立、变更、撤销时进行,客户办理其他业务时无需进行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和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核查。后续,人民银行将根据试点情况,总结经验,继续在其他银行业务推广身份信息核查。
这位负责人说,个人对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或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核查结果有异议的,可告知核查银行,也可以向核查银行所在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反映。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核查银行将通过联网核查系统将客户异议信息反馈人民银行总行。人民银行总行定期将客户异议信息反馈至公安部,公安部与地方公安机关进一步核实确认后处理。
这位负责人说,为稳妥推进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和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核查工作,人民银行决定按照“先试点、再推广”的思路,先选择部分地区、部分银行开展业务试点。
试点期间,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天津市、山西省、福建省的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办理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开立、变更、撤销时,需要进行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核查。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上海市、福建省、深圳市、珠海市的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办理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开立、变更、撤销时,需要进行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核查。需要注意的是,由于试点仅在部分地区、部分银行的部分业务中开展,可能会出现同一居民身份证、同一非居民身份证件在不同银行、办理不同业务时的联网核查处理方法不相同的情况。后续,人民银行将总结试点经验,适时向全国推广,届时联网核查业务处理将全国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