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广州市卫生计生委、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广州地区公立医院实行六岁(含)以下儿童基本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加收政策的通知》。据了解,此做法是按照国家和省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价格机制改革的部署,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六岁以下儿童的加收政策。
列入此次六岁(含)以下儿童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共有408项,包括了六岁以下儿童的临床诊断中有创活检和探查、临床手术治疗等体现儿科医务人员技术劳务特点和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加收幅度不超过30%。
例如,普通门诊诊查费将从现行的每次10元上升到13元,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的门诊诊查费,将分别从每次的20元、30元,上调至26元、39元;急诊诊查费从如今的21元上调至27.3元。在三级医院接受静脉注射、采血,现行收费3.24元/次,加收后为4.21元/次;雾化吸入每次从7.77元增加到10.1元。
根据政策解读,广州地区公立医院,包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镇卫生院、村卫生站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六岁(含)以下儿童是指六周岁以下(含当天,即年龄≤6 岁);住院期间儿童跨六岁年龄段,相关收费以住院发生费用时的日期为准。
六岁以下儿童医疗服务价格加收政策实行有效期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