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21世纪,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互联网技术,像一把神奇的钥匙,打开了一个比爱丽丝梦游仙境还要绚烂的世界。“互联网+”的风,也吹进了传统的医疗领域。让人头疼的院内排队等候、让人犯晕的寻找化验检查点等现象,较大程度得以改变。但是,人们寻医问药中最痛、最堵的点——“看病难”仍没有得到解决。长期以来,我国优质医疗资源集中在大城市大医院,“全国人民上协和”的现象还比较普遍。为了得到更高水平医疗服务、更适合的诊疗方案,人们不惜跨越千山万水,付出高昂成本。
能否借助互联网技术,让百姓少折腾?答案是肯定的。那些想方设法到大城市大医院看病的患者,患的大多是疑难危重症,需要专家级诊疗服务。这恰是最适合互联网医疗发力的地方,其中相对成熟的服务模式是远程医疗。患者可以在当地医院做好检查化验等,通过远程医疗在线上请专家依据各类临床证据给出最佳治疗方案。除此之外,一些慢性病、常见病患者也是跑大医院的主要人群,他们需要定期复诊、长期随访、健康管理等服务。“互联网+”将紧密连接起专科医生、家庭医生和患者,实现有针对性的、连续的个性化跟踪管理健康服务,助推有温度的医疗。
互联网医院、远程医疗、在线复诊等在一些地方已具雏形,并积累起不少经验。然而,在线诊疗也出现过一些因不规范看病引发的不良现象,比如线上信息与线下不符,检查结果不互认,“飞刀”手术不担责等等。消除人们对网上看病的疑虑,《意见》首先明确了“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不能逾越医疗行业的“底线”,比如确定适用于“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也就是说初诊并不适合在网上进行,因为医生需要与患者面对面视触叩听,还要收集患者检查化验的临床数据,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而且一些疾病如肿瘤、儿童疾病等也不宜在线上复诊,尤其是低龄儿童不建议通过互联网看病。
其次,《意见》划定了监管“红线”。医生通过互联网平台看病,执业风险由依托的医疗机构还是平台承担?有无像线下一样的完整流程?怎么收费,医保如何支付?看病的诊疗信息、个人隐私信息能不能得到保护……针对人们的就医关切,《意见》不仅明确了互联网诊疗行为规范,还要求建立权威统一的信息平台,实现权威发布、信息共享、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建立适应“互联网+医疗健康”支付制度以及医疗服务、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基础标准。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及时制订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才能架构起一个“网上的健康中国”。
“互联网+”的发展旨归,就是让百姓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善用“互联网+”疏解人们看病就医的“痛点”“堵点”,用严格监管保障互联网诊疗走稳走好,未来必定能够改变医疗供给不平衡不充分的局面,提高医疗健康服务质量和可及性,更好地满足群众健康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