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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促销不得强迫商家“二选一”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6-15  来源:北京日报 中国青年网  作者:陈雪柠  浏览次数:404
核心提示:618电商年中促销活动将至。市工商局近日对阿里巴巴、京东、当当网、国美在线、去哪儿网、今日头条、小米等互联网企业开展行政指
 “6·18”电商年中促销活动将至。市工商局近日对阿里巴巴、京东、当当网、国美在线、去哪儿网、今日头条、小米等互联网企业开展行政指导,明令禁止电商平台限制经营者参加其他品牌组织的促销活动等行为,要求进一步畅通售后客服渠道。

  此前,在促销节前后,时有商家曝出电商平台强迫其“二选一”的行为,引发不满。此次,市工商局明确表示,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出现对成交量、成交额、用户评价等内容进行虚假宣传和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电商平台不得通过协议等方式限制、排斥促销经营者参加其他平台组织的促销活动。

  以促销为名倾销质次价低的产品,是不少商家的“套路”。对此,市工商局表示,电商平台需加大问题商品平台内部查处力度,不得因促销降低商品质量,以次充好、以假乱真。同时,进一步畅通售后客服渠道,及时化解消费纠纷。在本市电动自行车专项治理行动下,电商平台应依法销售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及配件。

  工商部门提醒,“商品售出概不退换”“最终解释权”“保留随时修改、中断条款内容,无须事先告知”等均属于典型违法格式条款、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内容;不得借助技术手段、利用格式条款强制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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