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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副省长黄旭明充分肯定绍兴市森林消防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7-25  浏览次数:931
核心提示:  近日,浙江省副省长黄旭明作出批示,充分肯定绍兴市森林消防工作取得的成绩,要求绍兴市总结经验,指导今后及全省面上的工作
  近日,浙江省副省长黄旭明作出批示,充分肯定绍兴市森林消防工作取得的成绩,要求绍兴市总结经验,指导今后及全省面上的工作。
  今年上半年,绍兴市森林火灾主要控制指标大幅下降,据统计,全市仅发生森林火灾3起,同比下降57.14%,仅占全省总发生数的2.46%;受害森林面积32.67公顷,损失林木572立方米、幼树1万株,同比下降26.55%,仅占全省总受害面积的4.5%;森林火灾发生率0.672次/10万公顷,森林火灾受害率0.0556‰,远低于省定25次/10万公顷、1‰的考核指标,全市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事故,未发生人员死亡事故,未发生火烧连营事故。
  今年以来,绍兴市森林消防部门紧紧依靠地方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牢固树立“与其重金扑救,不如主动预防”的森林消防工作理念,突出重点,科学防控,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坚定不移地走社会化森林消防之路。
  一是牢固树立“一大理念”,强化保障,推动责任落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森林消防工作,主要体现在“三个到位”。即组织保障到位。调整、充实森林消防指挥机构组成人员,率先在全省按2正2副配齐配强市森林公安局班子,主要负责人按副县处职高配并进林业局班子,还设立市森林消防工作站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专项事业编制,大大地增强了日常办事机构工作力量。制度保障到位。将森林消防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和“森林绍兴”建设的重要内容,出台《绍兴市森林消防工作责任书考核办法》。签订责任状,层层推动森林消防责任落实,形成了市级、县级、镇街级、村组级四位一体的责任网络。建立和实施指挥部成员单位联系县(市、区)制度、督查制度,在采用召开会议、下发文件等常规动作周密部署的基础上,通过明查暗访、监督检查、专项督查等方式,督促基层强化责任、改进工作、消除隐患、增强防范。经费保障到位。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的经费保障机制,舍得资金投入,想方设法,保障工作经费,有的还设法在农发资金中切块,充实防火资金。
  二是紧紧筑牢“三条防线”,强化措施,从严管控火源。即筑牢宣传教育防线。协调电视、报社、网络等主流媒体,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工作做法和预警提示。借助消防公益讲堂、楼宇公交电视、流动宣传车等载体,高频次播出公益广告,广泛宣传森林消防安全知识。着力构筑社会化宣传新格局,提醒、警示广大群众进山入林注意防火,全力营造“森林资源人人共享,森林安全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筑牢巡护检查防线。根据火灾发生规律和当地习俗,突出重点时段、重点人员、重点部位,全面防控,严防死守。春节香期前夕,组织召开会稽山炉峰禅寺周边护林联防会议,分解落实责任,研究对策措施。春节期间,市森林消防指挥部增派武警、森林公安,加强执勤值守和防火检查。清明前后高火险期,全市林业系统全员放弃休息,深入基层一线,监督指导野外火源管控工作,各基层政府和森林经营单位充实巡护队伍,增设检查站点,加大巡查力度,实施重点管控。全市2900多名护林管火队员坚守岗位,风餐露宿,有的还动员家属一起严管野外火源。筑牢法纪道德防线。严格执行市本级汤浦水库林区常年禁火,会稽山度假区、镜湖湿地公园等特殊区域常年防火的有关规定,各县(市、区)政府适时发布《森林禁火令》,从严管控野外火源,严防火源火种进山入林。市指挥部还会同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市监察局等部门,提醒广大市民文明祭祀、无火祭祀,要求党员干部严格遵守森林消防有关规定,不参与明火祭祀,否则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同时,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市指挥部动真格,先后制发督查函,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坚持火灾案件“零容忍”,加强森林公安与地方公安间警务协作,全力侦破每起森林火案,做到查处一起,教育一片。
  三是全面落实“五项措施”,强化应急,科学防控火灾。首先,开展隐患整治系列行动。部署开展“除森林火患 保林区平安”、“平安清明”等森林消防专项行动,市、县、镇(街)、村(企)四级联动,采取本地自查、部门联查、地方互查、上级抽查等形式,严格执法,铁腕治患,上半年,共排查整治各类隐患300多处。对于较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其次,加强森林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制定和实施《绍兴市森林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办法》,以定单位、定类型、定责任人为主要内容,开展森林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工作。界定重点单位,公布责任人员,采集基础信息,细化管理制度,并在政策支持上给予倾斜,在项目扶持上给予支持。在汤浦水库、会稽山度假区等市直重点单位,推行“空中治安视频监控、地面管火队员巡逻和森林消防检查站检查”相结合的立体防控新模式的基础上,指导其制订森林消防规划,分步分批实施防火通道、消防水源、防火林带、视频监控等基础设施建设。第三,加强森林火险预警监测。联合气象部门开展火险预测预报,并及时在电视、电台报纸和政务信息网权威发布预警播报;维护运行8个森林火险监测站,新建2个火险因子采集站,为准确预警监测提供了保障。第四,做好森林火灾扑救应急保障。大力推进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工程,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加强扑救队伍教育培训。依托武警、公安等力量,抓好市级、县级森林消防专业扑救队伍建设,编制《乡(镇)级森林消防队规范化建设规划》,每年选定5个基层单位进行重点建设。第五,加强值班处警应急联动。加强值班调度,全面落实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全市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从组织、人员、物资等方面做好灭火救援各项准备,高火险时段,武警森林消防队伍和各专业半专业队伍靠前布防,集中待命,切实提高应急反应能力。一旦发生火灾,按照预案,有关领导靠前指挥,尽最大努力减少森林火灾损失,防止人员伤亡,做到有火不成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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