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针对“套路贷”诈骗等犯罪设局者具备知识型犯罪特征,人民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相关规定进行审查外,还应结合款项来源、交易习惯等因素综合判断借贷的真实情况。有违法犯罪等合理怀疑,代理人对案件事实无法说明的,应当传唤当事人本人到庭,就有关案件事实接受询问。要适当加大调查取证力度,查明事实真相。
最高法:严惩“套路贷”诈骗等新型犯罪
发布日期:2018-08-13 来源:经济日报 浏览次数:409
核心提示: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依法严守法定利率红线,加大对借贷事实和证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依法严守法定利率红线,加大对借贷事实和证据的审查力度,严格区分民间借贷与诈骗等犯罪行为,严惩“套路贷”诈骗等新型犯罪,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据悉,人民法院将建立民间借贷纠纷防范和解决机制,加强联动效应,探索建立跨部门综合治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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