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自去年以来,云梦县委、县政府连续出台《关于加强乡村医疗队伍及乡村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落实到龄离岗乡村医生生活补助实施方案》《云梦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发展规划》等文件,落实村医待遇,稳定村医队伍。
该县采取的措施主要包括:实施到龄离岗乡村医生生活补助。从2015年1月1日起,对工作年限满10年、男年满60周岁和女年满55周岁的到龄离岗乡村医生给予生活补助,补助标准按工作年限确定,即按工作年限10年至20年月补助390元,20年至30年月补助450元,30年以上月补助510元;实施在岗执业乡村医生定额补助,对在岗执业的乡村医生按每人每月400元予以定额补助,其中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在岗乡村医生按每月100元予以定补,各乡镇卫生院对在岗执业乡村医生按每月300元予以定补,用于资助其参加社会养老保险,2017年,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乡镇卫生院落实在岗乡村医生定补资金280万元;严格落实乡村医生其他各项待遇,包括村卫生室日常运转的网络等费用,每年每村按3650元标准落实,严格落实一般诊疗费支付,按照工作完成数量、质量和群众满意度,根据考核结果兑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全面兑付基本药物专项补助。
通过一系列的政策保障,2017年,该县在岗乡村医生年平均工资收入达到3.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