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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基层中医门诊按病种付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9-11  来源: 健康报  浏览次数:544
核心提示:浙江省人社厅、卫生部门、中医药管理局日前联合印发通知,决定自8月起,在全省二级及以下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中医门诊范围内,开展
 浙江省人社厅、卫生部门、中医药管理局日前联合印发通知,决定自8月起,在全省二级及以下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中医门诊范围内,开展基层中医门诊常见病按病种支付方式改革。

        根据简便验廉、辨证施治、基层适用的原则,经专家充分论证后遴选出首批常见病种共9种,包括手足口病、上呼吸道感染(分为风寒和风热)、咳嗽、痛经、子宫复旧不全、消化不良、便秘、慢性咽炎等。

        通知要求,各地要结合地方实际,制定相应病种医保支付标准,将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建议处方范围内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基层中医门诊使用传统中药饮片治疗上述常见病的,医保支付将继续按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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