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计生委会同10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意见》,通过建立医养结合责任分担机制,利益共享机制,使各部门在医养结合管理中迸发合力。支持民营医疗机构举办养老机构,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租赁等途径,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参与实施医疗、养老设施建设。鼓励公立医院设立老年病科,开展老年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工作,推广建立居家养老慢性病健康管理信息平台,对居家老年人进行健康管理。
宁夏将自治区区域内卫生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规划有机结合,把医疗机构的设置与民政部门的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建设实施对接,支持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将社区居民纳入健康管理范围,对辖区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每年进行1次健康管理,对50岁以上纳入城乡医保范围人员开展普惠性体检,定期开展健康教育,建立家庭医生制度,主动开展上门诊疗服务。
同时,宁夏积极探索居家养老医疗服务模式,整合医疗卫生系统的信息资源,对居家养老的老年人进行个人情况评估,为老年人提供包括定期体检、健康管理、保健咨询、预约就诊、急诊急救、中医养生保健、康复护理、生活照料等个性化服务。(记者陈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