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辜负了党多年的培养。”
“我既然犯了罪就甘愿接受法律的制裁。”
9月25日上午9:30时,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银城铺镇东马庄村原党委书记薄某顺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案在丰润区法院开庭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薄某顺任丰润区银城铺镇东马庄村党委书记期间,违法国家法律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共计45万元。薄某顺对上述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与以往公开庭审的案件有所不同,此案是丰润区监察体制改革以来的区纪委监委首例留置案件。薄某顺从留置开始的气焰嚣张到主动向调查组交代违法犯罪事实被移送司法机关仅用了30天时间。整个案件查办采取执纪审查和监察调查同步进行模式,积极稳妥地使用询问、讯问、查寻、调取、扣押、留置等调查措施,严格报批、逐级审批、全程留痕;同时注重多方联动,构建‘区纪委监委+市纪委案管室+区公安分局+廉政中心’安全协调机制,切实彰显“教育+惩戒”的监察作用。
为使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强化用“身边事”警醒教育“身边人”,形成不能不敢不想腐的行动自觉,该区纪委监委充分发挥“以案释法”实践教学作用,联合区政法委组织区公、检、法、纪及部分执法单位的30多名科级领导干部 “零距离”观摩学习了该区首例留置案的公开庭审。庭审结束后,参加旁听的领导干部纷纷表示:“这种‘零距离’的警示教育非常触动内心,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我们一定要把纪律规矩意识树立起来,唤醒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切实肩负起应有职责,严于律己,防患未然。”(刘倩 徐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