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场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打通了公司上市、退市、重新上市的通道
■记者 朱宝琛
提出重新上市申请近半年,2018年11月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决定同意长航油运股票重新上市申请。
2018年6月4日,长航油运向上交所提交了重新上市申请。《证券日报》记者了解到,这是沪市公司退市后申请重新上市的首单个案。
上交所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在具体程序上,长航油运的重新上市审核工作经历了业务部门初审、上市委员会审核以及上交所审议决定三个环节。初审环节,上交所相关业务部门抽调了法律、会计和行业专业人员,对公司申请重新上市文件进行了全面审核,前后发出四轮反馈意见,要求公司予以补充披露、具体落实。上市委员会审核环节,组织了由外部委员为主的7名法律、会计、金融专家,重点就公司是否符合重新上市条件以及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经营发展前景、经营管理团队等事项进行了深入讨论,并对公司进行了必要的聆讯。上市委员会经过认真审议,表决一致同意公司重新上市,同时也提出了一些需要公司进一步落实的事项。就这些事项,公司已予以落实。
长航油运成立于1993年,主营沿海和国际航线石油运输业务,于1997年6月份在上交所上市。2014年6月5日,公司因连续四年亏损,其股票从上交所退市,此后于2014年8月6日在股转系统挂牌转让(证券简称长油5)。
公司退市后,于当年实施了破产重整,剥离了最大亏损源VLCC船舶(超大型油轮),减少了巨额债务负担。此后,公司在未改变主业和实际控制人的情况下,通过自身努力,逐步改善和恢复了持续盈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上述负责人介绍,关于长航油运重新上市条件,上交所的《股票上市规则》和《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有明确要求。从这些标准来看,公司已经符合了重新上市的条件。
该负责人同时介绍,此次长航油运重新上市,是重新上市制度实施以来的首单实践,对市场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打通了公司上市、退市、重新上市的通道,有利于形成比较明确的制度预期。从公司实际情况看,公司主业比较突出,在油运行业具有领先地位,退市后没有借壳,主要靠自身努力增强了持续经营能力,这些情况为今后退市公司申请重新上市提供了比较好的示范。同时,公司受制于前期历史负担和当前航运低谷影响,也还存在一些需要关注的事项,如未分配利润为负、公司盈利有所下行等。对于这些事项,公司也做出了股份回购、盈利预测等必要安排。
“我们也已要求公司就此对外予以充分说明,提示市场和投资者充分予以关注。”上述负责人说。
他同时表示,需要强调的是,重新上市制度的目的,主要是支持退市公司在恢复持续经营能力、健全治理结构,真正达到上市公司规范运行要求后,再回到主板市场。相应的,退市公司必须专注主业、努力改善经营,真正恢复公司造血能力,才能满足规定的重新上市条件。如果只是通过变更实控人、主业等手段,在形式上、数字上达到部分重新上市申请条件,但公司主业不够扎实,仍缺乏持续经营能力,也未建立有效公司治理,其在实质上仍不符合重新上市条件。上交所也将坚决杜绝制度套利行为,对于一些经营空壳化、僵尸化,主营不突出的公司,将依法依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同意其重新上市。
此外,在做好重新上市相关工作的同时,上交所也将继续严格执行退市制度,对于触及退市条件的公司,“有一家退一家”,努力培育市场优胜劣汰机制,净化市场生态秩序。